• 274阅读
  • 0回复

全国检察长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狠抓大案要案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加强调查研究,分清是非界限,保护支持锐意改革的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6
第1版()
专栏:

全国检察长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狠抓大案要案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加强调查研究,分清是非界限,保护支持锐意改革的人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罗昌华、陈毛弟、本报记者吴恒权报道:2月5日结束的全国检察长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新的一年里大力加强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大案要案,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认真解决某些政策、法律界限不清的问题,以推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不断深入,保障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1982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取得了很大成绩。据不完全统计,1984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各类经济案件二万二千余件,其中大案要案占10%。这对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经济犯罪活动仍很突出,有明显增多的趋势,检察机关受理的大案要案也有所上升。有些犯罪分子乘经济体制改革之机,打着“改革”和“搞活经济”的幌子,有的套购国家紧缺物资,投机诈骗;有的借承包国营、集体企业为名,侵吞公共财物;有的抢劫、敲诈勒索专业户、个体户,等等。
针对这种情况,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狠抓大案要案。对那些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绝不能手软。对今年立案侦查的大案要案,要抓紧查处;1984年前立案侦查的大案要案,要在今年内办结。二是对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清是与非、功与过、罪与非罪的界限。对锐意改革的人要坚决予以保护和支持;对借改革之名进行犯罪活动的,要依法坚决打击。由于经济犯罪案件涉及面广,侦查难度较大,因此在工作中必须紧紧依靠党委,主动与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在会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肃清“左”的影响,自觉地服从于、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坚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并举,切实克服有些地区和部门对严重经济犯罪打击不力和束手束脚的现象。在经济犯罪活动严重的地区,要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放在首位。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