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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价值规律是经济改革的重要一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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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8
第1版()
专栏:社论

尊重价值规律是经济改革的重要一着
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大发展,有赖于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当前正在进行的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改革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它涉及千家万户,人人关心。最近,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先后放开了肉、禽、蛋、菜的购销价格,改变长期实行的“统购包销”制度。从许多地区的情况看,这项改革使市场更加活跃了,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在某些地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两种地区的实践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说明: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是经济改革中最关重要的一着。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法则。它认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按照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下,价值规律仍然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自觉地运用它,经济就会大发展,有意无意地违背了它,就会吃苦头。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尊重价值规律,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正式列为经济体制改革中所要解决的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
过去,我们的商品生产所以发展不快,一个重要原因,是价格体系不合理,很多商品的价格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同类商品之间,质量有优有劣,但差价没有拉开;二是不同商品之间的比价不合理,工业加工品价格偏高,农副产品价格偏低;三是部分商品的购销价格严重倒挂,财政负担难以为继;四是住房和其他公用服务事业收费过低,入不敷出,使这些本应成为经济支柱的产业无法发展。这种不合理的价格体系,给生产者错误的信息,导致经济活动发生紊乱。例如,在价格放开以前,一些大城市的鲜鱼是“短线”。由于鱼价过低,生产者、经营者没有积极性,国家不得不付出大量财政补贴来维持生产和经营。现在,把鱼价放开了,扩大了议购议销,“买鱼难”就得以改善。看来,价格的高低不是人们的主观意志所能定的,必须依靠价值规律来调节。今后,在价格管理方面,将逐步缩小国家定价的范围,逐步扩大议购议销的部分;国家规定的价格也要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作用,逐步地、合理地加以调整。
尊重价值规律,需要澄清一个观念,即社会主义社会的物价只能稳定不能浮动。过去,我们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特别是编制价格目录时,往往强调“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没有把二者统一起来,反而使它们时常处于对立状态。不是主观服从客观,而是硬要超越条件,让客观服从主观。本来事物是发展的,随着生产成本、社会商品总量、商品结构和消费水平的变化,价格应该有升有降。可是,长期以来在不少人中间形成了一种观念:社会主义的物价应当绝对稳定,否则就要损害群众的利益。这个愿望应该说是好的,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应该这样做。但是,稳定物价不是冻结物价。冻结物价的结果是背弃价值规律。不仅如此,长期冻结物价,还会使群众误认为社会主义的特征之一是物价不能变动,否则就被指责为“偏离了社会主义”。这种误解影响甚广,是当前经济改革的一大思想障碍,有必要予以说明和澄清。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并不体现在物价的不变上,而是体现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上。如果仅仅满足于物价低,而生产力不发达,市场十分紧张,那么,这种经济模式就是不成功的;相反,物价有升有落,生产发展了,市场繁荣了,群众得益了,这种发展经济的方式就是可取的。从放开农副产品价格较早的试点省、市的经验看,扩大市场调节的初期,总的物价水平是上升了,但同时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和流通。为时不久,许多商品即由供不应求,转向供求协调,少数增产快的商品甚至供过于求,价格开始回落。当然,这种价格的回落是在一个比过去高一些的水平上的“回落”,总的看,群众的消费支出要增加一些。因此,在改革价格体系时,必须相应地采取措施,使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不致降低,而且应该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有所提高。各个大、中城市在副食品价格开放之后,对消费者普遍采取相应的生活补贴,就是有力的措施之一。
价格的改革必须有领导、分步骤地进行,防止一哄而起。我们的国家很大,地区之间的差异也很突出。南方同北方不同,大城市同中、小城市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同经济落后地区不同,等等。因此,在价格改革的具体做法上,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决不能照抄、照搬。我们在改革价格体系的同时,对价格管理体制也逐步进行改革,这就必须统一部署,加强宏观控制,决不能各行其是,更不能撒手不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不是完全自发地、盲目地起作用,我们要自觉地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使其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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