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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提倡的好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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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04
第8版()
专栏:艺坛新风

值得提倡的好事
乐明
近日,看到报道:以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时乐蒙为团长,有钢琴家刘诗昆,小提琴家盛中国,歌唱家郭颂、孟于、王玉珍、姜嘉锵、刘惠琴、谢琳、李丹丹、林金元等组成的音乐家义务演出团,不辞劳苦,义务到山城重庆,为钢厂、煤矿等工矿企业的工人演出,感到值得提倡。
这些音乐家们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主动把健康、优美的音乐艺术送上门。其中,既有世界音乐宝库的精品,又有自己民族优秀的音乐遗产;既有
“阳春白雪”,又有“下里巴人”。这对于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水平,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不能不说是一个促进。同时,音乐家到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需要,向他们学习,为他们服务,使自己的思想感情更加接近群众,从而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组织音乐家到群众中义务演出,确实是值得提倡的好事。这种做法,目前不多,但却令人兴奋。它告诉我们,在党的文艺方针的指引下,在全国人民奔向四化的征途中,我们的文艺工作者、艺术家,是愿以实际行动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并努力为之做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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