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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满结束 通过香港基本法结构草案 姬鹏飞表示继续听取各界人士意见做好起草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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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3
第1版()
专栏: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满结束
通过香港基本法结构草案
姬鹏飞表示继续听取各界人士意见做好起草工作
本报讯 记者邢凤炳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五天紧张、热烈的讨论,于4月22日完满结束。姬鹏飞主任委员在闭幕会上说:“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这次会议自始至终充满着民主和真诚合作的良好气氛。在昨天的大会上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结构(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专题小组的决定等三项文件,还通过了会议新闻公报。
姬鹏飞在闭幕词中说,对于大会通过的基本法结构(草案),“大家是比较满意的,这就使今后的具体起草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这次会议标志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他说,通过这次会议,委员们已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的看法,今后将会合作共事得更好。他还说,为了做好基本法的起草工作,需要全体委员同心协力,真诚合作。内地和香港的委员生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思想方法和工作习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况且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十分复杂的,因而在工作中出现一些不同的看法,是很自然的。因此,我们应当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加强沟通,彼此谅解。
姬鹏飞还说,今后需要进一步了解香港的实际情况,继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现在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已经成立并且开展活动,咨询委员会是收集香港各界意见的重要渠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同咨询委员们的沟通和联系。
会议宣布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将在今年第四季度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今天发表公报。
公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86年4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五十六名委员出席了会议,李嘉诚、项淳一委员因事请假,郭棣活委员今年4月9日不幸逝世。公报指出,会议对基本法的结构、起草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划分专题并成立专题小组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委员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增进了相互的了解,加强了对起草出一部完好的基本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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