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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改变作风 提高效率 江西省府部门推行目标管理 有失职行为者将受到严肃的行政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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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03
第1版(要闻)
专栏: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改变作风 提高效率
江西省府部门推行目标管理
有失职行为者将受到严肃的行政处分
本报3月1日电:记者赵相如报道:江西省政府各部门,从今年1月16日起全部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今年的经济发展任务。
在围绕全省确定的全年总目标的前提下,江西省政府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部门的性质,分别拟定本年度要实现的目标。由于各部门性质不同,大体分作三大类:第一,各经济部门,主要是围绕生产、建设、流通方面制订应达到的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如冶金厅制订了六个目标:实现利税、上交利税和产值同步增长16%以上,资金周转率加速4%等等。第二,对于科教文卫等部门制定目标管理,主要是为了适应生产、建设和本部门发展需要来提出要求。如计划生育委员会,目标管理共六条:全省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5‰,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4‰;在地市县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乡以下实行出生婴儿数承包制等等。第三,对于综合部门和监督服务部门是制订规划、协调、指导方面的目标以及一些特定的要求,如省经委需实现七项责任目标,由四名副主任一一落实,同时需抓好九项关系全省经济大局的环节,这九项环节也分别确定了各个副主任及有关处室的人员负责。省政府各部门落实目标管理之后,还需把各个目标逐级分解到基层单位,层层落实,环环相扣。
这种管理方法使每个政府工作人员明确需朝预定的目标进行努力,加重了政府部门每个干部的压力,给每个部门和个人规定了硬性的任务,各个厅局、每个处室、干部目标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责分明,力争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对机关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提高。
江西省政府对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的效果如何,及时运用记分考核的办法,每季度考核一次,半年进行小结,年终总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实现目标者,要扣发奖金,对有失职行为者,要进行严肃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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