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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低房租高补贴” 实行“多住房多出钱” 烟台试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全市开始出现大房换小房无房要买房的新气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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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02
第1版(要闻)
专栏:

破除“低房租高补贴” 实行“多住房多出钱”
烟台试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全市开始出现大房换小房无房要买房的新气象
本报烟台8月1日电 记者高新庆报道: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准备,烟台市以“提租发券、空转起步”为特征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于今日起试行。这一改革,向住房商品化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烟台是全国住房制度改革第一个出台的试点城市,他们的实践和经验,正引起人们深切的关注。
“提租发券”,是指把现行的低租金,一步提高到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1.28元的标准租金,占成本租金的83.7%,是原租金的6.8倍多。因住宅的质量、朝向、地段、楼层和内部设施不一样,在计租时采取“标准租金加减法”计算,全市平均实际租金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1.17元。提租同时,对租用公房的职工按标准工资乘以发券系数(即新增租金占平均基本工资的比例)发给住房券,又通过交纳租金收回住房券。为减少由于发券而增加的工作量和印刷费用,采取“以证代券、差额结算”的运转程序,这样住房券不需发到职工。
“空转起步”,是指对改革前的旧房,采取“一手发出去,一手收回来”的空转办法,发券单位只是承担一点减免补助开支,并不增加新的大量支出,住房产权单位也没得到好处。而对改革后的新建住房进入实转,职工所发住房券进入企业成本和财政体制,收回的租金除统筹一部分外,其余归产权单位。旧住房则通过筹集住房基金和分步纳入成本,逐步由空转过渡到实转。这就叫旧房空转起步滚动前进,新房全部实转良性循环。住私房和租赁私人住宅的职工、住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暂不列入改革范围。这样,量力而行,使改革控制在目前国家、地方和企业财力允许的范围内。
对增支户(即住房券不足交租户),在坚持“多住房多拿钱”的原则下,考虑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实行按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多少不同而分档次减免补助,工资越高,面积越大,减免补助越低,反之越高。
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是把房子卖出去。烟台方案采取了鼓励居民买房的种种优惠政策、措施和办法。
烟台市正着手建立市、企业和个人的住房基金制度,经批准,成立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有效地组织社会闲散资金和住宅资金进行商品房建设和经营,推动和加快住房商品化的步伐。
住房制度改革,是一次牵动面广,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烟台的经验是:第一,要把这项改革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以市长为组长,五大班子和驻军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遇到困难和问题,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决不许绕着矛盾走;第二,要有科学的态度,通过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先后进行了38万户次的调查,平均每天995户次,用电子计算机测试数据3000万个,从十几个方案中反复比较,选出更符合烟台实际的最佳方案,又经过三次全面模拟运转和核实审批,暴露了矛盾,取得了经验;第三,改革牵动千家万户,广大干部、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自始至终把教育、发动干部、群众摆在首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通过作报告、电视讲话、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同基层干部、群众直接对话,加深干群对改革的认识。特别注意打破住房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福利观念,住房是政治待遇的等级观念,住房排除在个人消费支出以外的消费观念,牢固树立住房的商品观念。强调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头破旧立新,热心支持改革。
目前,烟台市正出现大房换小房,无房要买房的新动向。群众高兴地对记者说:过去分房不正之风厉害,党纪政纪管不了,这次通过改革,用经济手段给“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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