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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基本完成 许多县乡正职领导人实行差额选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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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0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基本完成
许多县乡正职领导人实行差额选举
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通讯员任大连)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的直接选举工作已在1987年12月底基本完成。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30个县(市、市辖区),除个别县(市辖区)和少数乡外,都已选举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召开了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县级人大常委会和县、乡两级政府领导班子。
这次县、乡选举工作,是按照新修改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进行的。选举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精简、效能、便于开会、利于议事的原则,新的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名额普遍有所减少。县级人大代表一般减少20%左右,乡级人大代表一般减少30%左右。新选出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妇女,少数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劳动人民占有一定比例。在县级人大代表中,民主党派成员也有适当的数量。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有所提高,知识结构有所改善,年龄普遍降低。
新修改的选举法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制度,保证了选民的民主权利。在提代表候选人时,不硬性规定代表构成比例,不划框框。选民根据自己意愿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律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同政党、团体提出的候选人一起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经过全体选民充分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再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据不完全统计,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中70%以上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
坚持差额选举,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许多县、乡选举正职领导人都实行差额选举。在选举中,政党、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落选,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推荐的候选人当选的事情各地都有。
据有关方面介绍,这次选举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各地及有关方面正在对这次选举工作进行总结,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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