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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企业法(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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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2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企业法(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公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负责收集各界人士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并组织一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工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律界和经济界的专家座谈,听取意见,并请于1988年2月25日前,将意见汇总整理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据了解,各界人士和干部、职工对这个草案如有意见,可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者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
(《企业法(草案)》全文见今日本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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