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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两个暂行条例 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后公布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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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3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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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两个暂行条例
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后公布执行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国务院今天召开的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草案)》和《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草案)》,并决定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执行。这是国务院发言人袁木今天告诉首都新闻界的。
袁木说,两个暂行条例对于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改进企业经营机制,挖掘企业潜力,并且对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财源,将起到重要作用。袁木说,在近年来的改革中,各地国营企业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关于承包经营的暂行条例,是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对实行承包经营的目的、意义和原则,以及对承包经营的内容、形式和管理办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袁木说,关于禁止向企业摊派的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征用、索取或占用企业财力、物力的行为都属于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企业摊派。这将有利于保证国务院一贯强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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