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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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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5
第1版(要闻)
专栏: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法》
本报评论员
盼望已久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今天正式颁布了。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喜事,我们向经济界、法律界特别是广大企业致以热烈祝贺。
这部《企业法》是我国基本法律之一,是一部企业大法、经济大法。它从酝酿、起草到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历了整整10个年头。它曾经过六届人大常委会5次审议,广泛征集和吸收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委实来之不易。我们希望大家都来珍惜,认真贯彻执行。
本法总结了我国近40年来工业企业管理的全面经验,体现了党的十三大精神,既巩固了10年改革的成果,又为今后深化改革开拓了前进道路。它的颁布和施行,对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推行改革,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持续稳定地发展国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立法不是最终目的,法律的颁布重在贯彻执行。法律是经过实践检验正确的政策的条文化、定型化。上了《企业法》的,那就是法定的,不执行就是违法。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法,切实执法。不要受那些所谓“有比没有好”的议论干扰而对《企业法》有所轻视,更不能认为“可有可无”、“无关紧要”而使自己法制观念淡化,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实行企业所有权、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原则,是《企业法》的灵魂。沿着“两权分离”的方向前进,是贯彻执行《企业法》的关键。在传统的产品经济管理模式下,企业始终是政府机关的附属物,严格说来它不是真正的企业。现在,《企业法》明确规定实行“两权分离”的原则,这就为企业走向独立经营,成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这是真正搞活企业的根本所在,无论企业内部还是外部,都需要依法按照这一原则办事,不可含糊。
实行“两权分离”,旨在强化企业经营权,把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而不是相反。因此,在企业外部,一定要实行政企分开,作为企业的主管部门再不要过分强调所有权而对企业横加干预;在企业内部,一定要实行党政分开,保证厂长的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实现经营者的权威和职工主人翁地位相统一,是贯彻执行《企业法》的又一重要环节。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首先是对厂长的强有力支持,其次才是监督和制约。对厂长来说,需要明确的是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自己也是企业职工的一员。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才能使决策切合实际,避免不应有的失误;在实施中得到群众的真诚拥护。
为使《企业法》顺利贯彻执行,当务之急是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我们深信,在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基本路线和重要指导方针指引下,按照“两权分离”、“政企分开”、“党政分开”的改革思路,上下左右共同努力,《企业法》必将得到切实施行,成为推动改革和建设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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