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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规定 鼓励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 基本方针:实行一国两制,平等互利,来去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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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6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发布规定
鼓励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
基本方针:实行一国两制,平等互利,来去自由
本报北京7月6日讯 记者冯霄、梅洪如报道:“根据一国两制、平等互利、来去自由三项方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
(全文见今日二版),这个规定于7月7日公布,并同时实施。”这是国务院新闻发言人袁木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向中外记者发布的新闻。
袁木首先重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只有一个,大陆与台湾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可以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最终实现和平统一。这是中国政府一贯的、长期不变的方针,中国过去制定的有关台湾的一切政策及今天发布的这个规定,都是根据这个原则制定的。
袁木强调:制定《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旨在积极促进大陆与台湾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共同繁荣,进而实现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以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袁木指出,去年下半年,台湾当局开放台胞来大陆探亲,最近又进一步放宽探亲限制。许多台胞回大陆后多方探询投资事宜,表现出强烈的投资愿望,他们希望国家制定有关条法,保障台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制定这个《规定》,正是两岸形势发展的产物,实施这个《规定》,必将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对双方有利。
就台湾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能不能赚钱,赚了钱能不能汇出去的问题,袁木说,目前大陆已形成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的由沿海向内地逐步推进的开放格局。国家立法机构和行政部门制定并颁布了200多个涉外经济法律、法规,规定了一系列鼓励海外商人来大陆投资的优惠待遇。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并已取得显著成效。虽然我们的投资环境还不能说已经满意,但现实情况说明,海外商人对于到大陆来投资的兴趣越来越大。到今年5月底止,全国共批准的外商及港澳企业、台湾同胞投资项目11500多个,协议投资金额244亿多美元,实际投入96亿美元。在已建成的5000多家企业中,85%以上经营情况良好或正常。许多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或投资于其它行业。
今年1至5月,外商来华投资的项目和金额,分别为去年同期的近2倍和近1倍。这些情况表明,来大陆投资是有钱可赚的。台湾投资者来大陆办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一样,可以自行支配企业出口收取的全部外汇,投资者收回的资金或分得的利润可以汇往大陆境外。
袁木最后说,近期来,台湾当局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放宽台胞来大陆探亲的限制。但是否进一步放宽限制,看起来目前台湾当局还有点举棋不定。我们欢迎台湾当局采取放宽限制的政策,同时希望进一步朝这方向努力。因为这是大势所趋,符合海峡两岸同胞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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