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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志福谈当前工会工作 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参加社会利益协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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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4
第1版(要闻)
专栏:

  倪志福谈当前工会工作
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参加社会利益协调
在经济利益冲突中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黄晓南、徐克洪)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倪志福今天强调指出,在企业中经营者与职工发生矛盾时,工会应坚决支持职工的合理要求,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否则工会就不能成为职工的代表。
当前,我国经济领域中各类矛盾和问题较多。由于推行劳动组织合理化、压缩基建规模和亏损企业增多,职工待业和就业问题将成为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在政策上存在的问题或工作不周到、不完善以及宣传解释不够,也常常引起矛盾和冲突。倪志福就此在全总主席团二次会议上说,形势要求工会更好地参与社会利益的协调,参与立法和重大政策的制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个别地方和企业在处理矛盾时无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把职工置于对立面,采取不适当措施的做法,倪志福表示,“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这样做只会激化矛盾。”
倪志福要求各地工会多做疏导和调解工作,尽可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去年10月中国工会第11次全国代表大会结束以后,新当选的全总领导成员立即分赴各地,深入调查研究工会发展问题。今后,工会将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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