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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津各公营企业 工商税基本缴纳完成 津市今年一、二月份营业税亦基本缴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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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03
第1版()
专栏:

  上海天津各公营企业
工商税基本缴纳完成
津市今年一、二月份营业税亦基本缴库
【新华社二日讯】上海公营企业已在基本上完成了缴纳一九四九年六月至今年二月底的工商业税任务,迄一日止已有二百零六个单位执行缴税,纳库税款据初步统计达八百二十三亿元(内所得税三百九十亿余元,营业税四百三十亿余元)。其他少数尚未申报缴款单位亦正继续报缴中。
在中央财政部发出关于公营企业缴纳工商业税通知后,上海市税务局直接税处即会同货物税处召开了公营企业座谈会,传达了中央对公营企业缴纳工商业税的决定。同时,华东区税务管理局也于三月十九日召集各公营企业负责人开会,说明公营企业纳税意义。为着争取按时纳库,上海市总务局一方面根据中央发布的公营企业缴纳工商业税办法及五项决议通知和上海的具体情况,拟订了公营企业缴税办法及所得税计算原则,通知各单位限期缴纳,克服了不少技术上发生的困难;另一方面有计划地分配干部与各纳税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联系,至三月底限期届满前,又对持观望拖延或抵抗态度的单位进行解释说服,并有重点地分别催缴。由于这种种努力,上海公营企业纳税工作才获得了上述成绩。
【新华社天津二日电】天津市公营企业一九四九年工商税及一九五○年一、二月份营业税的征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截至三月底止,两项税款已入库者共合小米三千五百四十四万五千余斤。天津市应纳一九四九年工商税的一百八十八个公营企业单位(包括外地驻津的十个单位在内)中,除二十三户虽已申报但因所得额无法计算或申报材料不全等原因一时未能核税,还有一单位尚未申报外,其余均已申报并核税,且大部已缴款。应纳一九五○年一、二月份营业税之公营企业单位共一百九十三个,已全部完成申报手续;其中一百八十九户已经核税,一百七十六单位税款已缴库。现天津市税局对少数未能按时缴库之单位,将严格执行政务院法令,按日加罚滞纳金。
津市公营企业一九四九年工商税的申报工作原于二月四日开始。当时部分企业因其各直属上级对纳税未能及时作出决定,同时有些干部对国家税收认识不足,以致发生拖延、迟迟不报等现象,影响了税收工作的进行。自三月十四日中央人民政府各企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决定了公营企业纳税办法后,公营企业纳税的主要难关即被打破,个别拖延观望者也失去借口,加以市税务局耐心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并分派干部到各企业催促,帮助厂户解决具体困难,因而申报工作便很快展开。如全国总工会所属的“五一”生产社,曾认为该社账目难算,不好申报,税务局干部当即帮助它结算,解决该企业的困难。在申报中,有些单位表现很好,例如华北煤铁公司申报很早,并耐心地向税收工作人员解释了该公司的会计科目及会计制度,便利了税局的核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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