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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物价大检查初见成效 一个月查出违纪金额逾14亿 从现在起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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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1-09
第1版(要闻)
专栏:

财税物价大检查初见成效
一个月查出违纪金额逾14亿
从现在起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 1989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开展第一个月,各地已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4.8亿元,其中应交财政7.5亿元,已上交3.5亿元,大检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
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指出,今年的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清除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各级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加。从第一个月的检查情况看,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自查工作比往年好。在查出的违纪金额中,由各单位主动自查出来的占89%,比去年头一个月提高21个百分点。二是初步扭转了处理偏宽的现象。一些动手早的地区已开始进入重点检查,对被查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据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在头一个月的大检查中,受经济处罚的有1200多个单位、800余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有12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有35人。
这位负责人说,前一段大检查工作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企业和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自查不认真,有走过场现象;有些地区和部门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仍有失之过宽的现象。
这位负责人强调指出,从现在到年底,是搞好大检查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立即派出检查组,分期分批地对企业和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工作,投入重点检查的人数不能少于往年;重点检查面不能低于30%,大中型企业较少的地区和部门还应高于这个比例;凡在重点检查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的处罚规定从严查处。要下决心抓一批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揭露和处理,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违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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