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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日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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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9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日召开
 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将于三月中下旬举行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记者来北京采访
本报北京2月18日讯 记者晓渡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张虎生向到会中外记者通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19日至23日在京召开。并介绍了委员长会议提出的本次常委会议议程的建议。
张虎生介绍说,主要议程有: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草案)》。这一草案经上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后,又曾将草案发到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三、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草案)》。四、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五、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决定提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六、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草案)》的议案。七、审议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草案)》的议案。此外,还将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组关于6省市贯彻执行森林法情况的汇报以及其他事项。以上议程建议须经常委会议通过才能成为正式议程。
张虎生向中外记者通报了一个信息。他说:据我所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3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届时欢迎香港、澳门、台湾记者和外国记者前来采访。他并告知说:凡拟采访大会的外国记者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提出申请;港澳记者可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提出申请;台湾记者可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提出申请。港、澳、台记者和外国记者在申请采访时,须持所在新闻机构的委托书或确认本人是新闻记者身份的证件,并注明是文字记者还是摄影记者。外国驻京记者可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提出申请。申请截至日期是3月15日。
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在中国记协设立新闻中心,作为接待和安排港、澳、台和外国记者采访的机构,并向记者提供大会进程消息、新闻稿和新闻资料。
张虎生还即席回答了部分记者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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