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阅读
  • 0回复

政务院举行三十二次会议 批准中苏贸易协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13
第1版()
专栏:

  政务院举行三十二次会议
  批准中苏贸易协定
【新华社十二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三十二次政务会议于十二日下午三时举行。会议在听取了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叶季壮部长关于中苏贸易协定的报告,华侨事务委员会廖承志副主任委员关于华侨工作的报告及法制委员会陈绍禹主任委员关于该会一九五○年第二季工作计划报告后,批准了中苏贸易协定并讨论和批准了华侨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法制委员会的第二期工作计划与方针。此外,会议通过任命及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任命案多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