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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押金以息代租 株洲房改取得突破性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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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26
第2版(经济)
专栏:

  交纳押金以息代租
  株洲房改取得突破性进展
本报讯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株洲市实行交纳押金,以息代租,房屋公有为主的多种房改办法,住房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出现了群众欢迎房改,房改全面起步的可喜局面。到2月7日止,全市已有21650户、69.2万平方米的新旧住房实行了抵押,收回资金1599万元;出售公房5936套近30万平方米,回收售房资金1500多万元,集资建房先后筹积资金1000多万元,建成住房12万余平方米。实行房改后,全市住宅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两年多来,全市竣工的住宅面积达60余万平方米,已为2万多户无房户、拥挤户、不方便户解决和改善了居住条件。
株洲从1988年开始房改探索。因居民和单位的经济实力有限,出售公房和集资建房均未能全面推开。1989年11月,市委、市政府根据群众的承受能力,出台以息代租的方案,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以息代租的主要内容是:将住房分等划类,按照面积,交纳押金,以息代租,还房退押。新房每平方米收押金30至55元,旧房每平方米收10至35元。押金必须由住户个人交纳,押金以住户的名义存入银行房地产信贷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利息由产权单位用于房屋维修。
这种办法适合群众的承受能力,租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只要交2500元左右的抵押金,大多数群众租得起。另外还有利于集中住房建设资金,全市目前有500万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按每平方米收20元抵押金,可集中1亿元建房资金,加上银行房产信贷部门按“存一贷二”比例投入的资金,可筹积3个亿的建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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