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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同房改工作会议同志座谈指出 城镇住房制度必须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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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0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同房改工作会议同志座谈指出
城镇住房制度必须改革
新华社北京十月九日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敏、新华社记者何平)国务院总理李鹏十月八日在同出席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同志座谈时指出,城镇住房制度必须改革。房改工作贵在起步,坚持下去,必见成效。
会议首先听取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鸿儒关于这次房改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接着,江西省常务副省长舒圣佑、上海市副市长倪天增、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书记马跃先后发言,介绍了本地或本单位开展房改工作的经验。
在听取几位同志的发言后,李鹏作了讲话。
李鹏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中提出的小康水平,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城镇居住水平有明显改善。改善居住条件是人民的迫切愿望,但加快住房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完全由国家包下来是做不到的,必须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多渠道筹集建房资金才成。再加上现在房租很低,分房很困难,因此,住房制度必须改革。改革住房制度,不但有利于筹集建房资金,合理引导居民消费,更重要的是改变居民住房机制,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原则基础上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
李鹏说,由于全国各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的承受能力不同,房改工作的总原则应当是统一政策,因地制宜,分散决策,分步实施。统一的政策,就是今年国务院发的三十号文件,这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经讨论修改后也是统一的政策。至于具体到某一个城市是由卖房起步还是由提房租起步,个人与企业开始能负担多少,以及采取什么形式等,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分散决策,不搞一刀切。
李鹏说,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大的改革,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按兵不动,既要有大气候配合,也需要有开拓的精神,率先改革,创造经验。现在的形势,不是谁先改革谁吃亏,而是谁先改革谁主动。当前的房改工作,贵在起步,只要坚持下去,必然见到成效。
李鹏说,国家机关同样要投入到房改工作中去。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总的说收入水平比较低,房改工作要与机关的实际情况结合,也要与国家机关的人事制度等改革配套进行。
李鹏最后说,进行房改,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的事,要走群众路线,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法规性的文件,依法办事。希望通过这次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交流经验,把全国各地的房改工作向前推进一步。
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国务院秘书长罗干等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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