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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省委省政府与各地市厅局签订“创佳评差”责任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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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02
第1版(要闻)
专栏:

陕西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
省委省政府与各地市厅局签订“创佳评差”责任书
本报西安三月一日电 记者孟西安报道:陕西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专门总结、研究、部署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邀请福建省三明市介绍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
在日前结束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领导向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优异成绩的西安、宝鸡、延安、汉中等市和三个厅局、四十四个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和文明机关大院以及七十三个学雷锋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同时宣布撤销咸阳市百货公司和延安地区煤炭工业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收回牌匾,对在“创佳评差”活动中被评为最差的乾县公安局等十个单位,提出公开批评,责令他们限期改进工作。接着,全省十个地市和十六个重点厅局的负责同志,分别与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负责同志签订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和“创佳评差”责任书。
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由各地市负责同志签字承包,在全省城镇及西安至榆林、宝鸡、潼关三条公路和孟塬至宝鸡铁路线及其所经过的集镇、车站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着重治理“脏、乱、差”;建成一批省级和地市级文明城市(城镇)、文明旅游点、文明小区、文明路段和文明单位,并以此作为年终评价各地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依据。“创佳评差”活动要求省属十六个厅局根据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评选,给予表彰和公开通报批评。
目前,陕西省已开始推广文明城市建设和西安市文明小区建设的经验。确定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发挥城市的强大辐射和先导作用,抓好城市和城镇,以城带乡,促进全省和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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