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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作出决定留学归国人员可用外汇购买国产轿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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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0-18
第3版(要闻)
专栏:

七部委联合作出决定
留学归国人员可用外汇购买国产轿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李安定)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指出,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的和进修(包括出国进修、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凭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聘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和有效的进境申报单证,持所在地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含现金和支票)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包括小型轿车、旅行车、吉普车)一辆。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已回国的留学人员,其海关申报单证仍在规定的有效期(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并有相应的免税限量和外汇额度的,也可按此《通知》规定办理。
海关总署等部委8月23日决定,回国的在外留学人员入境时还可免税带进微型计算机及个人自用的必要的科研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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