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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行禁止反腐倡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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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08
第1版(要闻)
专栏:

  令行禁止反腐倡廉
本报评论员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这是一个加强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反对腐败,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各级党政机关应当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企业不顾党中央、国务院的明令禁止,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向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红包和各类有价证券,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接受礼金、红包和有价证券的现象有蔓延的趋势。这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通知》要求坚决制止这种现象,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非常得人心的。
几年前,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这段话在今天仍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江泽民总书记最近指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谁也离不开谁。两个文明都搞得很成功,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算建设成功了。如果人们的思想滑坡,社会风气不好,经济是很难搞上去的,即使上去了也巩固不住。要在全体党员和群众中大力提倡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坚决反对拜金主义。这个讲话极其重要。我们应当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贯彻《通知》的重要意义。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是要讲价值规律、讲物质利益,改变那些过时的旧观念,但是绝不等于可以不要理想、不要纪律、不要精神文明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一般说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也是法律所不容许的,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不能允许其滋生、蔓延。
《通知》关于严禁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对各有关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保证《通知》的贯彻执行。《通知》能否贯彻好,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第一,要切实负起责任,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第二,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认真宣传贯彻《通知》的重要意义,加强教育管理工作;第三,要制定具体措施,对执行《通知》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敷衍塞责。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品格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严守法纪,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这是新形势下的新课题、新考验,我们相信绝大多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能够经得起这个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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