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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向新闻界介绍关于不法分子诈骗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备用信用证的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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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19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向新闻界介绍
关于不法分子诈骗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备用信用证的情况
本报北京6月18日讯记者江夏报道: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就不法分子诈骗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备用信用证的情况向新闻界作了如下介绍:
一、今年2—4月,在美国纽约注册的亚联公司总裁梅直芳和李卓明(均为美籍华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行长赵金荣违法签署了有关的协议书和承诺书等文件。3月30日,梅直芳在中国衡水签发了一张以俄罗斯联合国民共和银行名义开出的一年期限、不可撤销、可转让、金额为100亿美元的伪造的备用信用证,受益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国际业务部”。这张伪造的备用信用证是作为乙方亚联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文件。4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行长赵金荣、副科长刘淑红违法对外开出了200份一年期限、不可撤销、可转让、总金额为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开证日期为1993年4月1日。
二、据查询,梅直芳所提供的反担保银行—俄罗斯联合国民共和银行(UnitedNationalRepublicBank)是不存在的,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也没有“国际业务部”。因此,这是国内外不法分子制造的一起特大诈骗案件。另外,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赵金荣、刘淑红未经授权擅自对境外签发备用信用证,违反了中国有关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因而也是非法的、完全无效的。
三、对这起严重损害中国农业银行利益和信誉的诈骗活动,中国农业银行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中国农业银行郑重声明,利用上述备用信用证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都是无效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国农业银行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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