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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民主建政工作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谢觉哉部长一九五零年七月十七日在第一届全国民政会议上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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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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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人民民主建政工作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谢觉哉部长一九五零年七月十七日在第一届全国民政会议上的报告
【新华社十一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谢觉哉部长在七月十七日第一届全国民政会议会上作了《关于人民民主建政工作报告》。该会议于七月十五日开幕,八月五日闭幕。报告全文如下:
人民民主建政,是组织人民国家的基本工作。这一工作的具体事务,各级人民政府都委托民政部门来做。因此本会议以此为主要议题。
我的报告是想把一年多以来全国各地的建政工作,做一概略的阐述。
一年来各地区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情况
随着革命战争在全国的胜利,召开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已成为全国性的运动。截至今天止,全国五个大行政区、一个自治区(内蒙)中,东北已召开了大行政区的人民代表会议,选出了东北人民政府。全国二十八个省(不包括台湾、西藏)、九个相当于省的行政区中,已召开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代行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有山东、山西、河南、辽东、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等九省,正在筹备召开的有辽西、浙江、陕西、湖南、江西、甘肃、广西、青海、河北、宁夏等十省;行政区已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有川北、苏南,正在筹备召开的有川东、苏北。全国已有二一○个市、镇、城关召开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其中十二个中央和大行政区的直辖市,均已召开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北京、天津、西安、鞍山、抚顺、本溪、沈阳等七个市已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省、行政公署辖市六十七个均已开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唐山、张家口、大同、宣化、太原、吉林、长春、齐齐哈尔、赤峰、哈尔滨、承德、郑州、开封等十三个市,已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石家庄、保定二市召开了市人民代表大会。专署、县所辖的市、镇、城关有一三一个单位开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全国二、○六九个县(不包括旗)中已开过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有一、七○七个县,其中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有十八个县(东北十五县、华北一县、西北二县),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有二十个县(陕西十四县、河北六县)。东北七个旗,内蒙二十二个旗,绥远二个盟、七个旗都已开过盟的或旗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东北有一、 二一二个区开过区人民代表会议,三七七个区开过区人民代表大会,八、三九三个村开过村人民代表会议,一七、一五三个村开过村人民代表大会。华北、西北等地的老解放区,部分区、村也召开了区、村人民代表会议或区、村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或各级人民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由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各级人民政府。过去仅在革命胜利的老解放区这样做,发扬了人民智慧的与物质的力量,把历史上压在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大石头打掉了。现在则全国都这样做。这样做的效果:我们已经看到广大人民对于自己政权的热爱,人民政府一切合乎人民利益的政策,尤其是关于生产建设的政策,都立即为人民所接受而成为自己的政策。我们已经看到广大人民的伟大智慧,每一议案经过多数人的讨论与修正,常达到更加完善,补充了政府人员所不知道或未及想到的事。广大人民不只觉悟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有管理国事的权利,而且感到有责任要把国家的事做好;代表们不仅在会上负责、会后也同样负责,不仅自己做且宣传其他人同做,做出了不少为少数人所不易或不能完成的工作。我们已经看到各级政府人员的某些不善团结群众的作风或其他偏差,经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督责而得到改正。还有,我们已经看到广大人民不止注意到代表的广泛性,且极注意代表的纯洁性。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谁可以当代表,鉴别极严。人民民主的发展,将使人民对反人民阶级的专政,益趋严肃。最后我们还看到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人民在未普选以前,管理自己的事的最好组织。每经过一次会议,人民与人民间、人民与政府间、各民主阶级相互间、各民族相互间的联系与团结,前进一步;集体智慧与集体力量的表现也前进一步;会议的组织与方式也都一次比一次好。这里,不止证明:新民主主义的人民代表会议比旧民主主义的代议制的绝对优越,而且证明了共同纲领“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达到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的适当。
人民民主生活表现在人民生活各个方面的伟大而丰富的内容,已活跃在我们面前;用人民民主的力量和制度来建立革命秩序、镇压反革命活动、扫荡反动残余,来建设独立、平等、繁荣、强盛的新中国,也活跃在我们的面前。
自然,工作成就只是初步的。还有近四分之一县未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下层的区、乡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开得还少。就是开了会的并不都开得好,好的也只是比较好,不是全美,经验的总结,并不都深刻。
几点基本认识
人民政府是替人民做事的机关,是人民自己组织起来管理自己事情的机关。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人民政府,是人民行使政权的机关。这就是说,各级人民政府委员会要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下级人民政府要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并报告工作。我们对人民政府的权力,一般是认识的;但对人民政府应向之负责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已代行或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权力,则常不大重视。
有些地方的干部,把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当做上级交下来的任务,把这任务和其他工作如救灾、经建、整编、征公粮等对立看待。他们不知道正是这些工作要和各方面的人民代表来商量办法,协力去做。他们常常借口工作忙,没时间召集会议,把会议看成负担。在会议上,政府人员或则发言占去时间太多,或则随便缺席;会议后,不去检讨会议的经验,议案一大堆,可以不理睬。至于如何建立人民代表会议的经常制度?计划下次会议何时开与如何开?选出的协商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如何做工作等,则常常没有好好去研究。
其次,要清楚地认识“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一有步骤地建设民主政权的方式。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民主建设制度,他将由有了民主的充分内容发展到完备的民主形式;而绝不像旧民主只着重于民主的一套外衣来裹住其骗人的本质。有些干部,以为人民代表会议是临时的,急于想搞人民代表大会。自然,如果土地改革已经彻底实现,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组织的地方,进行普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是应该的;但如条件还没完备,又何必那样性急?又有些干部脑子里先印入了一套旧民主的选举条例、会议组织条例、以至于开幕闭幕式、请名人讲话等,以为中央仅仅颁布几个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不够用!要知道形式是为着要体现内容而创造出来的,我们的通则,也是从经验中来的。我们不是不要比通则较详细些的办法,而是要人民依据实际需要而创造出来。预先写定的详细办法,在执行时必然使人感觉得过于束缚,行不通。
第三,要清楚地认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这就是说工人阶级要领导全国人民走进新民主主义建设直到社会主义建设。这就必须善于团结他们,一道前进,使大家都有克服其落后方面加强其进步方面的要求,加强其做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然而有些地方还不善于这样做。
怎样才能开好会议?
毛主席说:
“必须认真地开好足以团结各界人民共同进行工作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应交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必须使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们有充分的发言权,任何压制人民代表发言的行动都是错误的。”(在中共第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
又说:
“这种总结经验和决定方针的工作,是我们大家一齐来做的,是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集合在一起来做的。这里,不但有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委员们,而且有中央人民政府、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及各省市人民政府的许多工作人员列席参加讨论,而且有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代表们列席参加讨论,而且有许多特邀的爱国人士列席参加讨论。这样,我们就能集中广泛的意见,检查过去的工作,决定今后的方针。这种方法,我希望我们以后继续采用,并且希望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和各省市人民政府也采用这种方法。我们的会议在暂时还是建议性质的会议。但是在实际上,我们在这种会议所做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是当然会采纳并见之实行的,是应当采纳并见之实行的。”(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词)
这里告示我们,要把会议开好,必须重视会议并必须做好下面的一系列的工作:
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没有准备,想在成百人只开几天的会议上创造出奇迹是不可能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初次召开时,须有各方面代表性人物参加的筹备委员会。继开时则经过协商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把产生代表应如何照顾各民主阶级和民主人士,讨论的问题是否条件已经成熟,以及如何报告工作等,都充分地协商。
开会时,这是人民共同参加管理国家的会,应尽量发扬民主,听取来自各方意见,尤其是不同的及少数的意见。对的吸收,不对的说服。任何不接受批评或企图包办会议,使代表们不能畅所欲言,或所言得不到适当的回答,都是不对的。这也是人民互相学习,互相团结的会,要戒骄戒躁、有争论、有综合,很好地体现着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制度,使经过一次会议,代表和干部都学习到一些东西,各个人的智慧,成为集体的智慧;集体的智慧又成为个人的智慧。人进步了,工作自然进步了。
会后,决议必须坚决执行,组织代表们向人民传达并协助其执行。在下次会议上,必须检讨上次决议的执行。赞扬好的,批评不好的。
凡重视会议,做了上列工作的,会议定然成功。工作多做一点,成功就多一点,缺点就少一点。
应该注意:新区与老区之间、省县与区乡之间、乡村与城市之间情况的区别,切忌把老区的、乡村的、上级的开会经验,机械地搬到新区或城市或下级来应用。应该注意汉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或各民族杂居地区情况的区别,切忌把汉人区域的建政经验机械地搬到那里去应用。而应该依据各地区的各民族的具体情况,使内容与形式,合乎当地人民的实际要求。
乡村是基础
人民民主制度必须深入到区乡,生起结实的根来,才能使整个社会建设有力的前进。目前农村里的广大人民,有许多迫不及待的问题需要解决,各上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要在广大的农村实施,都非动员广大群众来作不可。比如:上级把工作一件件送下来,堆在几个乡干部身上,即令把琐碎的调查表册尽量减少,工作仍不是二三个人所能干了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广泛地发展民主才能做到。现在各地区代表会议组织得好的乡,都不是三二人做工作而是很多人做工作,许多工作,群众自动在做,不要去催。这样,人民感到愉快,干部也感到愉快。又如乡村干部的强迫命令及某些错误作风,为害甚大,很难一时整掉。然而如一九四五年陕甘宁边区的乡选材料:选民提出的问题,只二十八个县市的统计,有四万八千零七十八个;又十九个县的统计,选民提的三万一千一百八十五个问题,在选民会上解决了二万六千六百三十七个,占百分之八十五点四。问题中很多是批评区乡干部作风的,经过干部们承认错误或纠正,很多仍当选了,工作比前大大起劲。没有当选的觉得不光荣,发誓改好,要求在下次当选。这是很好的范例,可补足上级政府考绩与监察之所不及。
乡村人民代表会议要比县市以上的更不要专从条文或形式出发,而应从人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出发。越是他们的切身生活所关,他们就越有兴趣,也越能提出办法。问题解决得好,形式就一定好。乡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乡人民政府应协同代表们一道去执行,且应吸收非代表的积极分子协助执行,如组织经常的或临时的委员会之类。极力克服某些乡干部的生硬作风,免为乡人民民主的妨碍,同时使他们在人民民主的实际教育中来彻底改造。这是农村建政极应注意的地方。
区应否成一级?有主张的,也有不主张的。我们意见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各地乡或行政村的区划很不一致。有的地区,不能不有区人民代表会,否则农村建设事业会因太分散而做不起来。有的地区,则只须有区为县的派出机关,指导和督促若干乡的工作,而不须有区人民代表会。在这种不作为一级政权的区,为着推行与检查工作,应适时召集其所指导的乡或行政村的干部开会,可以酌量邀请一些区内的人民团体的代表或开明人士参加,倾听并咨询各方面的意见,这不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而是干部会的性质。它不是决定的,但也可有习惯的经常制度。在新区土地改革期或土地改革完成初期,区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用较大,一般多应该开,而一过此时期也许有些就不需要开了。各大行政区及省可按当前实际情况定出办法,以便利于传播政府政策表达人民愿望为主,而不要作长时期的或整个区域的硬性的规定。
城市建政问题
以前,乡村包围城市,人民民主制度在乡村发展。现在全国解放,城市领导乡村,自然而然地城市人民民主制度由草创到完备,要比乡村快。现在全国三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大都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不少已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已做出了成绩。城市工作,宜于集中,人口少的市,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不要有区人民代表大会一级。但较大的市,若无区一级,就减少了人民参政的机会,且有很多事不是市人民政府所能直接做了的。现已有不少大城市正在建设区政权。但应指出:城市的区不同于乡村的区,它是市人民政府办事的助手。因城市中有些区里的事情,区人民政府是办不了的,而必须市人民政府直接来做,因此大城市设区级,应该是使市人民政府因有了区级而为市民办事更灵敏、更深入;决不应该因有了区一级反增加办事的重复、麻烦。
城市选区划分,也和乡村大异,城市居民的利害关系,属于所隶属的职业多而属于所住的地区少,因此职业代表应该是主要的,但仍要有区域代表,尤其在非工业的城市,区域代表须有适当的比例。
圩镇及半市半乡的城或镇,为沟通城乡关系,他们的民主制度应先健全,至其建制或等于区或等于乡,看具体情况而定。
关于区乡人民政权及大城市人民政府下设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拟在本次会议上讨论出一个适当地指出应依遵的范围而又不妨碍且可以启发人民创造的文件。
县很重要
上层的民主制度,自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过后,各大行政区、省、及其直辖市有了榜样,有些省市的代表会议开得还好,且正在进步。下层如区乡的民主制度虽迫切需要,待阐发内容的很多。但中国地区太大,不可能处处都派遣得力干部去帮助,而且目前善于做这种工作的干部并不多。因此,我们除大力把省以上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好以外,各省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要重视县级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县做好了,县下的区乡必易于做好。各省应派得力人员,择几个县作典型试验,而以所得的成绩经验,推之于其他各县。
土地改革与建政
封建专制主义的物质基础是土地的地主所有制度。我们改革地主的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即挖去了农村封建统治的根,打下了人民民主制度的物质基础。在封建的原根上生长出的官绅保甲统治等上层建筑,不会不推自倒,需要经过反霸、清算、和人民法庭的审判镇压,以及依法于必要时期内剥夺封建地主反动分子的公民权,才能扫灭清净。在新根上萌芽出来的人民民主制度,也须要培土溉水,才能很快地成长。我们不要把土地改革与建政打成两橛,那样将走弯路、费力多,而应该是土地改革过程即是建政过程。刘少奇副主席说:“农民协会应该成为土地改革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执行机关。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委员会和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应该成为土地改革中活动的中心。正派的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和上面派到乡村中的土地改革工作干部,应该成为土地改革的骨干。进行土地改革的各省的高级领导机关应该与乡村中架通电话,与下级密切联系,并逐级派负责人或巡视团下去,切实地掌握运动的领导。从乡起,均应事先作成土地改革的步骤和计划,并呈报上级批准之后再执行。”这是一系列既民主又集中的人民民主制度,各级政府必须好好掌握这一环节。使人民在土地改革中学会运用民主,从实际中学,比制条例发布告的效力要好过多少倍。
在土地改革未完成地区,为彻底击溃封建势力,农民协会实际上应执行农村政权。由农民代表会选出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先打下民主政治的基础,以便逐渐过渡到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为避免坏分子篡窃政权,农民协会本身应先充分实行民主,农民代表会对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可实行罢免权,以农民协会民主化来保证农村政府的民主化。
应该承认中国原来是个半封建社会,从半封建社会出身的人,不大熟悉民主这一套,在一部分群众中也从封建统治阶级那里习染了一些包办、命令、打人、扣人等恶劣作风。又应该承认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制度,在我国虽未实行过,但对于一部分人主要是知识分子,是有影响的。然而我们已前进了,超过了旧民主很远。要以新的人民民主的创造来扫荡封建遗在社会上的残余与旧民主主义的影响,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各级民政工作人员应该学习共同纲领,特别是有关建政的部分,学习人民政协和全国委员会开会的经验,学习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建政文件,学习各地建政典型例子。应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训练一批人员去帮一些县或区乡,首先是帮助县作建政的典型试验,把原则和各地实际结合起来,得出新经验,即在试验中与新的经验中又训练出一些人员来。除介绍交流经验外,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工人与知识分子干部到建政工作做好的县或区乡参观,此地传至彼地,教会了人民,也教会了干部。
各地各级人民政府未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应从速召开,已召开的要遵照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通则,建立经常会议,届期改选的制度,可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即应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要拖延。使人民大众起来管理政权的新民主主义人民民主生活与制度,很快就辉煌地照耀到全中国每个角落与人民每个生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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