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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练内功 自立自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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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9-13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苦练内功 自立自强
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目前到了攻坚阶段。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以什么样的姿态投入这场攻坚战,一批先进企业以自己的实践做出了明确回答:要眼睛向内,苦练内功。
苦练内功,首先必须转变观念。在贯彻落实《条例》中,国有企业一定要转变过去那种企业只是政府的生产单位,产供销靠国家的办企业模式,摆脱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束缚,克服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和眼睛向上,当伸手派,一切由国家包揽的思想,树立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效益观念,使自己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自主自立。为了切实促进观念转变,国有企业的领导者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头脑,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消除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失落感,振奋精神,重新认识自己在全国经济中的地位,主动换脑筋,敢用并用好《条例》赋予企业的各项权利,创造性地运用新观念、新方法走向市场。
苦练内功,必须下大力气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重新构造政企分离后的企业领导制度、决策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起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适时地改造和完善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计划、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规则;同时还要积极推进企业劳动、人事、分配等管理制度改革。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中,当前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是“以转代管”,认为只要《条例》赋予企业的权利到手,经营机制就自然转换了,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缺乏紧迫感,以致出现管理“滑坡”和组织纪律松弛的倾向;二是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与建立约束监督机制对立起来,片面地不适当地强调“搞活”,一讲建立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就认为是要把企业搞死。这都妨碍着企业充分利用《条例》创造的条件和时机,把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落到实处,势必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必须看到,贯彻《条例》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行为方式,而不同于以往的放权让利。落实14项经营权固然重要,但这仅仅是手段,更重要的是确立企业的行为主体地位。现实生活中处于同样环境和条件的企业,但由于行为方式不同,机制转换和效益大不一样,这就充分说明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激发自身活力,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极端重要性。
苦练内功,必须进一步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企业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的作用,在职工中经常广泛地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倡奉献精神,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的责任感,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努力建设一支能在市场竞争中团结、战斗的职工队伍。
当前,企业苦练内功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确定的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日益深入人心,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企业职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条例》赋予企业的权利也在逐步到位,政府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的步伐不断加快,这都为企业转换机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一大批经营有方、管理有素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可以相信,国有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一定能够练好内功,并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责任明确、充满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竞争中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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