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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夜总会热中的忧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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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长沙:夜总会热中的忧虑
去年以来,长沙市娱乐场所又添新军——夜总会。从去年两家,今年已达28家,还有12家正在大兴土木。
夜总会热现象的出现,给人们留下了几多的忧思:
劳民伤财。长沙市城区人口近140万,外加流动人口共160多万人。现已开业的夜总会最低消费额每人一次在38元以上,能有多少人消费得起?目前相当多的夜总会“门庭冷落”,入不敷出,社会财力、人力、物力浪费极大。
格调低下。在竞争中,一些夜总会老板为争顾客频生新招。有黑灯舞会;有“有偿陪舞”;有的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
诱发民怨。据了解,夜总会的服务对象基本都是先富起来的人和一些公款消费的公司老板和“特邀人员”。市民对这种畸形的“高消费”反应强烈。
夜总会过多过滥,最根本的原因是管理体制不顺,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几个部门“都管都不管,责任无人担”的混乱局面。目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有权威的操作性较强的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法规要对文化市场的许多概念、界限、标准加以界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登记、许可、审批程序、处罚界限做出具体规定,并明确法律责任。在管理体制上,应建立一个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并建立一支赋予相应权力的执法队伍。同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杜绝多头收取管理费等现象,进而杜绝主管部门的不正之风。
湖南长沙市文化局宋俊湘
省委宣传部研究室唐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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