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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腐败与改革开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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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08
第1版(要闻)
专栏:

  论反腐败与改革开放
本报评论员于宁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一场意义深远的反腐败斗争正在展开。这场斗争得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高度重视,得到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人心振奋,势头很好。
目前,大多数同志对反腐败斗争思想是明确的,态度是坚定的,但是也有一部分同志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通过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反腐败的重要论述和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克服那些不正确的认识,使大家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是反腐败斗争胜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历史新时期。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迅速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成就巨大,举世瞩目。但是与此同时,在党内、在国家机关中也出现了种种消极腐败现象,有些方面还在滋长和蔓延,引起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不满和忧虑。
既然腐败现象是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出现的,人们就不能不思考:腐败现象同改革开放是什么关系?
既然反腐败斗争是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展开的,人们就不能不关心:反腐败斗争会不会影响改革开放?
关于腐败现象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作了科学的、精辟的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这个问题的指针。
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权钱交易、挥霍人民财富、腐化堕落等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很长,近代又经历了长达一个世纪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尽管我们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40多年了,但是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的影响仍将长期存在,总要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封闭僵化的状态下会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又会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不能轻视历史的惯性力,要充分认识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的影响不是经过两三代人就能消失的,必须经过长期的艰苦的努力才可能逐渐消除。
我们正在进行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这个过渡时期(或称转轨期、转型期),既不同于实行计划经济的时期,也不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完全建立起来以后的时期。无论前一个时期还是后一个时期,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都有比较完备、比较严密、相互配套的制度。而处于二者之间的过渡时期,新旧体制的更替,不像战士换岗、部队换防那样,上岗的来,下岗的走,新部队来,老部队走,干脆利索,而是新旧体制交错,呈现一种错综复杂的局面。
我们改革的总目标、总政策是明确的,但具体政策制度的制定、出台、配套,需要一个过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体制来说是根本不同的,但是计划经济也有市场调节,市场经济也有计划调控,这样,具体制度既有很多不同之处,也可能会有某些相同或相近之处。改哪些、怎么改,没有现成的答案,只能在实践中探索前进。这样,具体政策制度的制定往往滞后于改革的步伐,形成“时间差”。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机制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就会给腐败现象的滋生以可乘之机。集中表现在,一方面,发展市场经济,金钱的作用、金钱的诱惑力急剧增大,另一方面,长期计划经济形成的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可以说,这样就很容易滋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改革开放的步伐越快,改革实践的超前与政策制度滞后的矛盾就越突出,“时间差”就越大,出现的漏洞也会随之增多增大,腐败现象就更易于滋生和蔓延。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或大或小的“时间差”是不可避免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改革中出现一些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需要指出的是,腐败现象最本质的内容就是以权谋私、以权谋钱、化公为私、损人利己。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它同腐败现象是不相容的,它天然地排斥腐败现象,并且一定能消除腐败现象。
我们实行对外开放,目的是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借鉴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现代文明成果。十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对外开放对于加快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在经济、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发挥了重大的、积极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资本主义腐朽的东西也不可避免地会钻进来,影响和腐蚀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在以私人占有居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搞市场经济的时间比我们长得多,经验比我们丰富得多,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反腐败,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当然,私有经济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根除腐败现象。但是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证明,只要政府真正决心反贪倡廉,制定比较完善的法律、政策、制度,并且切实去做,那么就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的抑制。他们在这方面的经验同样是值得参考和借鉴的。在对外开放中,也存在“时间差”,即对外开放的实践超前,而有关的政策制度滞后;学习、借鉴国外发展市场经济的经验超前,学习、借鉴他们反贪倡廉的经验滞后。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对外开放的步伐越快,对外开放的“时间差”越大,腐败现象、腐败分子可能利用的空子和漏洞也就越多。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关于腐败现象与改革开放的关系,如果说腐败现象是改革开放带来的,那是不对的;如果说改革开放同腐败现象没有任何关系,那也不容易令人信服。所以关于这个问题应当说三句话:
第一,从改革开放的目的看,是为了建立起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体制和机制,绝不是要建立一种滋生腐败的体制和机制。
第二,从改革开放的过程看,由于存在“时间差”,由于改革开放的具体步骤、具体措施不可能尽善尽美,不可能毫无失误,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很好地配套,缝隙、漏洞、薄弱环节很多,就难免产生腐败现象。
第三,从改革开放的最终结果看,经过艰苦探索,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将为预防腐败、抑制腐败、消除腐败提供全面的条件和保证。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腐败现象之所以能够滋生和蔓延,除了客观上的不可避免性之外,还有主观上的原因,那就是在一个时期指导思想与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手硬、一手软”的偏向,即抓改革开放这一手比较硬,抓反腐败这一手比较软。“一手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放松了教育,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放松了精神文明建设,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剥削阶级的思想在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滋长。这是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重要思想原因。正如1989年邓小平同志尖锐指出的,过去10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其实,一些腐败行为、腐败现象,如贪赃枉法、行贿受贿等,不但在旧体制、旧制度下不允许,在新体制、新制度下也不允许,不但在旧体制、旧制度下是违法犯罪行为,在新体制、新制度下也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个道理并不难明白。只要加强思想教育,就会使广大党员和干部对腐败现象、腐败行为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二是执法、执纪不严,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一些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客观上助长了歪风邪气。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固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但是它们程度的轻重、数量的多少则是一个变量,随着我们工作的好坏而消长。如果做到一方面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另一方面靠严格执纪执法来保证反腐倡廉,那么就可以使本来会达到十分的腐败现象降低到4分、3分;反之,就可能使腐败现象上升到15分、20分。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这项工作,反腐败斗争是有成效的。从全国来看,多数地方、部门和单位是做得好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做得不够好,对反腐倡廉工作抓得不紧,特别是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新形势下,头脑不够冷静、不够清醒,没有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掌握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只顾去抓开发区、房地产、引进外资等工作去了,而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忽视了反腐倡廉工作,这就是前一时期腐败现象在某些方面得以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邓小平同志以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的深刻洞察力和远见,在改革开放之初就针对刚刚出现的种种腐败现象,提出必须坚持“两手抓”。在去年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再次强调要坚持两手抓,“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十多年来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实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对此我们应当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开展反腐败斗争会不会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呢?一些同志存在这样的疑虑。他们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首先应当看到,一个时期以来,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正是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如果不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任其泛滥,不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不能顺利进行,而且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所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来说,恰恰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迫切要求,不但不会影响改革开放,而且正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在过去,搞“以阶级斗争为纲”,确曾有过搞政治运动冲击了经济建设的沉痛教训,这一点必须牢牢记取。我们现在进行的反腐败斗争,是在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进行的。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的讲话提出的反腐败斗争必须把握的原则中,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推进改革、建设和发展服务”,这就从路线上、指导思想上保证了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一致性。
党中央提出要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抓紧抓好,同时又提出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关于这次反腐败斗争的范围,确定在党政机关进行,重点放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方式,一方面鼓励群众举报,另一方面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关于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认定和处理,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掌握政策,严格依法办案。这一系列原则、规定、政策、措施保证了反腐败斗争能够在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改革开放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运作。
江泽民同志指出:“把反腐败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认为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是不对的;在反腐败过程中,不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注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也是不对的”。应当说,我们一些同志无论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二者的关系并不总是能够很好地把握,在抓改革开放时,容易忽视反腐败斗争;在开展反腐败斗争时,改革开放又变得缩手缩脚。所以反腐败斗争经历了一个起伏发展的过程。认真总结这些经验,今后就一定能把反腐败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关系处理得更好。
我们的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同任何腐败现象根本不相容的,我们党的路线是正确的,党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是廉洁奉公的,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党一定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清除腐败现象。这次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之大、采取措施的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部署也是周密的。一方面强调针对当前突出的问题,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务必在近期内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另一方面又指出,要把反腐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要善于总结经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把反腐败斗争长期坚持下去。有了这样的战略部署,夺取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就更有把握了。
在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得到解决。在改革进程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也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得到清除。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新旧体制交错,缝隙和漏洞较多的局面将会结束,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法律、法规将逐步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这不但将为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也将从根本上为遏制腐败、惩治腐败、消除腐败提供有力的保证。
在改革开放中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通过反腐败斗争保障和推动改革开放健康发展,两个文明的建设将呈现更加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一定能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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