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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关于核试验问题的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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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06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政府关于核试验问题的声明
●中国发展和拥有少量核武器完全是为了自卫
●中国历来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主张在这个范畴内实现全面禁止核武器试验
●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是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力量,一贯致力于全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目标
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 中国政府关于核试验问题的声明
(1993年10月5日)
1993年10月5日,中国进行了一次地下核试验。
中国发展和拥有少量的核武器,完全是为了自卫。自1964年中国拥有核武器之日起,就郑重宣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还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据此签署和批准了《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和《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的有关附加议定书。
中国历来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主张在这个范畴内实现全面禁止核武器试验。从这一根本立场出发,中国历来对核试验采取十分克制的态度,进行核试验的次数极为有限。
中国完全理解广大无核国家关于早日谈判缔结《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真诚愿望,认为缔结这样的条约有其积极意义。为此,中国支持早日谈判缔结这一条约,并将积极参加谈判进程,与其他国家共同努力,争取在不晚于1996年缔结《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中国同时认为,所有核武器国家承诺不使用核武器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实现《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关于核不扩散目标的更为有效的步骤。为此,中国强烈要求所有核武器国家同时谈判并缔结一项无条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及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国际公约。
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达成并生效之后,中国将信守条约,不再进行核试验。历史已经表明,出于维持核优势地位的目的,在既不放弃核威慑政策,又不承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情况下,提出有条件的“暂停试”,其意义是极为有限的。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研制核武器最早、试验次数最多、核武器技术最先进,它们理应承担特殊责任,率先限制自己发展核武器的活动,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和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并明确承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继续大幅度削减核武器,从而为其他核国家参加核裁军进程,实现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创造条件。
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是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力量,一贯致力于全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目标。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尽早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禁止并彻底消除核武器这一最终目标继续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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