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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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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07
第1版(要闻)
专栏: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任仲平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在本世纪末初步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按照全会通过的决定,下大力气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基本任务。
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没有完备的商品和要素市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就无从谈起。我们要建设的是怎样的市场呢?简要概括,它必须具备以下特征:统一的,而不是分割的;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竞争的,而不是垄断的;有序的,而不是混乱的。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开放是经济活力的前提,竞争是经济效率的源泉,规则是经济秩序的保证。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才能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才能使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才能使经济保持活力和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市场发展较快,要素市场开始发育,市场机制开始在一些领域发挥作用。但是应当承认,我国市场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远不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对国民经济形成了总体的瓶颈制约作用。因此,市场建设应当加快步伐。当前需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市场分割,二是市场垄断,三是市场秩序混乱。
    (一)
市场分割,主要是地区分割。一些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画地为牢,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商品、资源自由流通。某类商品、资源紧缺,就限制流出,某类当地产品销售疲软,就限制外地优质货流入。人为筑障设卡,阻碍商品自由流通,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形成。
这种对市场的“块块”分割,从短期来看,可以保护本地区和本地企业的利益,但是从长远看,则是损害本地区和本地企业利益的。因为这种保护违背市场规律,排斥竞争,只能起保护落后的负作用。怀抱的孩子难长大,不经风雨的企业没有竞争力。建立统一开放市场是大势所趋,早开放,早受益;迟开放,必吃亏。这已被许多地方的实践所证明。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拆除国内地区之间的藩篱,而且要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恢复我国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后,我国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市场。企业只有尽早在没有分割的市场中参与竞争,才能适应国内国际市场的风浪。
打破地区分割,不是不要发展区域市场。发展区域市场与分割市场不是一回事。区域市场是由商品本身自然技术特性和地区生产、消费习惯等因素形成的,不是那种按行政区划人为分割而成的。这样的区域市场应当发展,也可以成为全国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在市场建设中,按行政区划形成一些区域市场属正常现象,只要不人为地把这种市场凝固化,它就可以顺应经济规律,与全国统一市场衔接起来。
打破地区分割,建设统一开放市场,关键在深化改革。一方面,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实行分税制,改变财政包干体制,可以削弱地方保护主义的利益基础,有利于打破市场分割。另一方面,加快企业改革,建立企业破产和社会保障制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也可以减轻政府承担“保护”责任的压力。当然,国家也要采取立法的方式,保证市场开放,制止市场分割行为。
    (二)
市场垄断,主要是部门行业垄断,单一的国有经济垄断和一些过时的政策性垄断。改革以来,我国部门垄断和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许多领域允许其他部门进入,允许非公有经济发展,参与竞争,大大增强了这些领域的活力。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属于竞争性的领域仍被一些部门独揽着。一些可以放开的领域仍限制非国有企业经营。在某些允许非国有企业进入的领域,也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难以保证公平竞争。此外,在改革初期,为了鼓励一些企业探索改革经验,国家给予了某些特殊优惠政策,这是完全必要的,事实上对推进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当改革措施普遍推开以后,继续长时间对某些企业保留“特殊优惠”,就造成了对其余广大企业的不平等。这种“政策性垄断”,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也是不相符合的,在深化改革中需要加以打破。
市场垄断最大危害是排斥竞争。排斥竞争,不仅阻碍市场发育,降低经济效率,也易滋生无序和腐败。可以说,在从高度集中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打破垄断的任务是最重要也是最艰巨的。当然,少数属于国民经济命脉和生产某些特殊产品的行业,必须由国家垄断,但除此而外,都应尽可能放开,允许其他部门和多种经济成份进入,参与竞争,促进发展。即使那些必须实行国家垄断的行业,也应引入竞争机制,展开行业内部企业之间的竞争,以提高效率。为了更好地贯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方针,鼓励非国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要从以所有制为依据制定政策转向以产业发展需要为依据制定政策,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取消歧视性、限制性政策;也要逐步取消对某些企业在特定时期采取的种种特殊优惠政策,消除政策性垄断,保证公平竞争。为了削弱乃至最终取消某些政府部门分配资源的权力,需要加大政府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大量干预微观活动转向管理宏观,把属于市场和企业的权力交还市场和企业。国家也应制定反垄断法,保护充分竞争。有些同志担心放开市场,打破公有经济的垄断,会动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地位。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应当体现在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上,体现在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控制上,而不是体现在国有制企业数量的绝对优势上,不是体现在国有制企业对各行各业的大包大揽上。打破垄断,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才能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解决我国建设资金短缺的困难,促进经济繁荣。近些年来,个体、私营经济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并不是多了,而是还很不够。1992年全国个体、私营企业产值只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1%。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余地还大得很。
竞争需要有一定的规模,即在每个行业里都要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存在。形成竞争规模,才能实现充分竞争,发挥竞争的作用。特别是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市场巨大的国家,没有竞争规模,难以尽快满足市场需要。竞争也有利于形成经济规模。通过竞争,优胜劣汰,可以实现企业的兼并、资产的集中,形成经济规模。这种经济规模是平等竞争的结果,而不是排斥竞争、强行捏合的“大拼盘”,因而它必然产生真实的规模效益。
    (三)
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现象引人注目。假冒伪劣,缺斤短两,虚假广告,非法集资,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无序现象,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滋生腐败,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无序行为的特征是不讲信誉,不守规则,无视法纪。有人认为这是搞市场经济造成的,其实这完全是对市场经济的误解。市场经济不是无序经济。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多元化,经济决策分散化,经济联系复杂化。为了保持经济的有效运转,竞争的公平、充分,必须建立严格的市场规则,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他们正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克服了许多商品经济初期的弊端。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出现无序现象,难以完全避免。新旧体制交替,摩擦,难免出现管理漏洞,规则真空,约束松弛,行为失控。无序现象的发生不是市场经济搞过了头,而恰恰是因市场发育不够。因此,只有加快改革,加快市场发育,才能根本解决无序问题。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充分竞争,是市场秩序最有效的维护者。打破市场垄断、分割,反对各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形成充分竞争,就会对企业形成强大的市场压力。加快企业制度改革,真正形成自负盈亏机制,企业就有了内在约束力。建立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提倡信誉、契约、法律等市场观念,就会堵住管理漏洞,进一步约束企业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对无序现象还要作具体分析。许多无序现象,确实是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的,必须坚决制止。有些现象,用传统计划经济观点看是“乱”,用市场经济观点看,则是经济活力的体现,是新体制的萌芽,需要大力扶植,而不是扼制。还有些现象虽属“无序”,但是是由于市场发育滞后造成的,反映了加快市场发育的要求,需要加以规范和引导,而不能简单地一概否定。如金融领域曾一度发生的违章拆借等无序现象,就是资金市场发育滞后的反映,唯有积极推进资金市场建设,才能有效解决。总之,我们要学会用发展市场经济的办法治理无序,不再“一乱就收”,而是“一乱就改”。以治理无序为契机,加快改革步伐,打破“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进入有序发展的新境界。市场取向的改革带来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中国经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富于活力,市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繁荣兴旺。现在活中有乱,活是主流。可以说无序也是一种改革和发展的代价。没有代价也就没有成功。当然,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既要大胆,又要谨慎,以尽可能小的代价换取尽可能大的成功。
今年是贯彻实施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第一年。我们应当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认真解决市场分割、市场垄断和市场无序问题,扫清市场建设中的障碍,推动市场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方向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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