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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打假”受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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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08
第2版(经济)
专栏:中国质量万里行

  夹江“打假”受阻记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沈洪樊向平
7月28日晚,四川省技术监督局稽查一队接获举报:私营业主、夹江县彩印厂厂长万建华正在偷偷摸摸印制假冒彩虹牌灭蚊药片盒。他们当即驱车150公里直奔夹江,当晚10时抵达夹江县彩印厂印制现场,当场查获正在印制的假冒“彩虹”灭蚊药片包装盒1.96万个和一种假冒农药说明书。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这批假冒产品及制假设备。
万建华百般抵制“打假”,先是指使工人拉闸断电,想乘机溜跑,被随行保卫执法人员安全的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公安干警制止。万建华此计不成,又生缓兵之计,谎称这批假包装盒的提货人一两天来厂取货,建议执法人员留下,他愿协助将提货人抓获。
执法人员为了顺藤摸瓜,扩大战果,决定留厂等待。在此后两天中,所谓“提货人”根本没有出现,却等来了被万建华称为“我们的人”的夹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晓川等5人。
杨晓川等人来后,一不找造假人讯问,二不对“打假”过程进行起码的调查,竟以“技术监督局不是执法主体”,“此事不归你们管,由我们来管”等言词,想扣下造假罪证。在遭到省执法人员严词拒绝后,他们竟当着造假人的面肆意谩骂省执法人员,万建华更是组织不明真相的人围堵、辱骂省执法人员,限制其人身自由,甚至唆使打手,准备夺回造假罪证,气焰十分嚣张,致使“打假”根本无法进行下去。整个执法受阻过程从7月30日下午4时许至晚上8时多。
8月8日,万建华恶人先告状,状告四川省技术监督局有越权行为,要求赔偿3万元经济损失和全部诉讼费。夹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这样,省技术监督局被推上被告席。9月22日,省技术监督局派员赴夹江县送达对万建华的《处罚决定通知书》,万建华以信函形式退回,抗拒执法。查处工作被迫搁浅。
夹江县就此事写给上级的一份《报告》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夹江县彩印厂想在对方提货的最后一道关口完善印制手续。”请问:对于印刷业而言,最起码的常识是,必须持有关部门批件才能开印,产品标识、商品包装盒一类的印刷,批准手续尤其严格。没有批件,私自开印即为违法,何况是在造假。请问夹江县政府的报告,为何违反起码的法律常识,公然为造假者万建华涂脂抹粉?
调查至此,我们认为结论不言自明:四川省技监局赴夹江“打假”,人赃俱获,完全是依法行事。而不法企业主万建华则耍尽花招,抗拒打假。夹江县个别公职人员站在地方保护主义的立场上,充当了万建华的保护伞,严重阻挠这次打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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