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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须减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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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5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减负须减事
诸纪录
部分地区农民负担过重,久治难愈,原因之一,就是有的地方政府要办或正在办的事情太多。
建设就要办事,办事就要花钱,但必须考虑经济发展能够承受的能力。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应该有个度。这个度就是国家的有关规定。
现在部分地方农民负担过了度,个别的高达20—30%。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地方办各项事业不愿落后,还想超前。这势必增加农民负担。这些地方如果真心实意落实中央提出的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就必须痛下决心,把超过经济承受能力、不切实际的“事”减下来。最近,徐州市提出“减负须减事”。很多同志认为,这是治本之策,切中要害。
减事,不等于不办事,而是要量力而行,创造条件,千方百计通过发展经济来筹措资金,办一些事业。如果贪大求快,想把好事一下做完,往往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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