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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百事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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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7
第2版(要闻)
专栏:

  民族团结百事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
江泽民同志在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上的悼词中说:“我们一定要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教导,坚持工人阶级的领导,巩固工农联盟,发展包括各民主党派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不断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小平同志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工作,他对民族问题的许多精辟论述,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对于我们做好民族工作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一、争取中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实现祖国的统一。小平同志指出,祖国统一“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状况是违背民族意志的。”我国历史发展证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百业兴旺,人民幸福;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事业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实行真正的民族平等。1987年,小平同志会见美国总统卡特时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我们对西藏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1990年,他又说道:“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我们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中国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这完全符合我国民族关系的实际情况。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是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
三、我们的民族政策是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小平同志指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这是小平同志从生产力的观点来观察、判断我国的民族政策,是他一贯坚持的一个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强调了发展是硬道理,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所在。
四、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要使各聚居的少数民族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聚居区少数民族的自治结合起来,有助于把党和国家总的方针政策与少数民族的特点结合起来,有助于把国家富强与民族繁荣结合起来,有助于把少数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五、民族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小平同志在50年代初就强调:“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确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政策,包括经济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研究出另外一套政策,诚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服务。”这一思想突出地体现了小平同志一贯坚持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小平同志的这些思想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我们一定要以小平同志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心,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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