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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驾校拨正方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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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5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热点透析

  给驾校拨正方向
本报记者费伟伟
近几年“考驾照热”风靡全国,但不少驾校以发证为目的,忽视培训学员掌握扎实的驾驶技能,培养了不少持合格证而不合格的驾驶员。为此,交通部最近颁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一位在国外开了七八年车的朋友,回国后开了几次后便再也不敢上路了。他说,路况差倒在其次,对那些礼貌地在后车窗写着“新司机,多关照”的同行,实在“关照”不过来。
“现在当交警稀罕事也见得多”,北京一位交警告诉记者。那次他值勤,绿灯亮时,竟有一辆崭新的“高尔夫”直奔安全岛冲将过来。当了30多年交警的他,第一回被迫从安全岛上“落荒而逃”。“我后来是硬忍住笑撕的罚款条。”
近几年,我国交通事故逐年上升,尽管汽车保有量只占世界1.1%左右,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7%。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司机培训质量差,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熟知程度低。据统计,1995年非职业驾驶员共发生交通事故45871起,造成10855人死亡和26587人受伤,分别比上年增加52.1%、53.3%和46.9%。
为及时解决驾驶员培训行业出现的问题,提高培训质量,交通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并从去年年底起在全国施行。
那么,这一《规定》和交通部近年来相继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相比,有哪些特点呢?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司长张之强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介绍。
先培训、后考核。目前我国的道路状况还比较落后,一是公路密度低,二是公路的技术等级低,总长118万公里的国内道路中,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仅占1/3;10.6万公里的国道50%超负荷。交通十分拥挤,并且绝大多数是混合交通,许多人交通法制意识淡薄。现在有些持证驾驶员或是培训时间过短,或是花钱走后门搞的证,实际驾驶水平低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因此,《规定》强调,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的原则,并制定了比较适合的基本学时,比过去的标准学时数有一定程度削减。
方便学车人。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并直接报名;二是学员可选择培训方式,灵活安排学习;三是明确学驾驶不再需要单位证明、暂住证;四是简化学员体检程序,只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即可;五是优化驾校布局、教练车车型结构及档次,增加高档教练车,以满足不同层次人员学车的需求;六是区别非职业与职业,适应新形势。《规定》按照职业驾驶员、非职业驾驶员的特点,在学习内容、时间、方式上为二者确定了不同的培训目标。
提高效率,降低费用。培训收费乱,是驾培行业存在的严重问题之一。其原因一是不少地方驾培市场出现垄断,价格居高不下;二是由于过度降价竞争,一些驾校“堤外损失堤内补”,擅自缩短培训时间,减少教练车辆等;三是一些驾校乱设科目,强制学员参加适应性训练或模拟器练习,对学员乱收费。《规定》强调,学员可以自由选择培训方式和种类,无论职业和非职业培训均可采用学时制方式,不再“多人同上一台车,一天只练一小时”,同时要求严格按学时收费,不允许强迫学员参加教学计划外的培训项目。培训费用将会有一定幅度降低。
对教员实行资质审查。针对不少驾校普遍存在的只注重教员的驾驶技能,而忽视其自身素质和教学能力的现象,《规定》对教员的职业道德、教学能力、驾驶技能等方面提出了全面、严格的要求,并对教员的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另外对个体教员的从业资格、培训行为进行了规范。
规范教练场。目前许多地方驾校的教练场不规范,与实际道路状况相差甚远,以至一些学员拿到驾驶证后不敢上路。《规定》对教练场的技术条件提出了要求,通过对教练车牌、证的管理来优化教练车车型、档次结构,并对符合条件的教练车免征养路费,引导驾驶员培训向封闭式、非道路驾驶培训方向发展。
对损害学员利益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规定》强调,如果培训业户不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培训,学员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经认定后,除可获赔偿外,还将对培训业户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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