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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工作与编著工作的关系 ——介绍苏联的校勘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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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1-21
第6版()
专栏:

  校对工作与编著工作的关系
——介绍苏联的校勘工作
章锡琛
我国出版物校勘工作的缺点,已经成为大家注意的问题。有人主张建立校对员的负责制度,这在原则上大家都可以同意的。但是在事实上,现在出版物上错误脱漏的所以“俯拾即是”,不能完全归咎于校对工作者,正和不能完全归咎于排字工人一样。这种错误的责任,也许校对者只能负百分之三十,其中百分之七十,应该由著作人和出版社的编审人员共同担负。所以仅仅建立校对工作者的负责制度还嫌不够,应该把著作人和编审人员的负责制度切实建立起来。这里我想介绍苏联的制度,以供我国出版界的参考。
苏联的出版社,对于一本书的出版,不但在编辑的内容上须要经过严密的审订,就是在文字的校勘上,也抱着十分慎重的态度,不肯丝毫疏忽。
书中一切错误的根源,首先是原稿。原稿的错误,专就文字上说,大约可以分为七类:1、别字(在中国,有异体字、简笔字);2、不经意的笔误;3、成语故事及人地名时日等因未经查考而发生的错误;4、引证文字采用间接的材料而发生的错误;5、统计数字一类的资料,因没有经过仔细的复核而发生的错误;6、书写潦草,无法辨认;7、原稿经过修正涂改,留下误字或模糊不清。无论怎样著名的作家,这类错误,往往难以完全避免,只有在脱稿以后,经过多次的仔细复阅,才能加以改正。苏联出版社在收稿的时候,首先要求著作人把原稿打字或誊正(费用归出版社担负),拒绝接受涂改的草稿。这种打字或誊正的原稿,都有一定的格式。每行之间,须留出空行;文字都须写在每张纸的正面;如果有引用别人著作的,须把原书的名称、版本、出版年月以及引文所在的卷数、页码等一一注明。出版社接到原稿以后,先由编辑及社外的专家审查,分别提出审查意见,然后由主任编辑根据审查意见拟具处理办法,送请社长或总编辑批准。如果认为尚须请著作人重行修改的,就把修改的详细方针连同原稿送交著作人。修改以后,仍须照样誊正。到了认为可以接受的时候,先把原稿发交助理编辑整理,凡原稿中引用他书以及时、地、人名、数字、插图等,都须检出原书,一一核对,再由编辑复阅原稿,把错误的字句、标点符号逐一改正,内容或文字上有不妥善的,加以适当的订正和润饰。以后仍把这份修订稿送请著作人复阅,征得他的同意。如果著作人同意这种修订,再把这份修订稿打字或复印两份,经过校对,由著作人和编辑共同签字,才把其中的一份发排。
排成以后,印刷所须把排样印出三份,一份由出版社的校对员校对,一份送著作人自己校对。出版社的校对,须经几人的复校,每人用颜色不同的墨水校改。校对员不能改动原稿,如果认为有疑问,须另加符号记出,请编辑决定。等到著作人的校样送还以后,把两份校样送编辑复阅。如果认为著作人的校对不妥,可加以改正,但须通知著作人,并说明理由。这样才由校对员把两份校样改出的文字,用校对上使用的各种符号转录在第三份未经校过的排样上,交印刷所改正。经过这样精密校改的校样,排字工人改版时,便很少会发生错误。所以在第二次印成送来的校样,就可以由著作人签字,如果有少数的错误,可以由印刷所负责改正。这最后的校样,经著作人签字外,并须由编辑签字,再请总编辑加签。倘使插图或表格较多的书,印刷所须送排样三次。第一次的排样,是没有拼版的长条。校正以后,须送技术编辑划定版口和装图表及图注的位置,再交印刷所装版送校。
苏联的著作人,在与出版社订立的合同上,负有校对自己著作的义务,出版社不必付给校对费;校对完成的期限,也按照稿件内容的份量在合同上有着明文规定。并且法令上规定著作人在校样上不能修改原稿,如果修改过多,因此增加的排版费用,须由著作人负担。
把苏联的制度和我国出版界的情形一加比较,便可知道我们出版物常常发生校勘上的错误,是毫不足怪的事情。第一、我们的出版家从著作人收到的原稿,往往是字迹潦草,涂改满纸,不但排字人无法辨认,便是校对员编辑员也往往看不懂,誊正的工作是很少有人做的。第二、小规模的出版家,不但没有编辑部,甚至连校对员都没有,只把这种潦草胡涂的原稿,直接发交印刷所去负责排校。第三、即使规模较大的出版家,对原稿也经过一番修订的工作,但是修订以后,既然很少另行誊正,更绝少再送著作人复阅。有时原稿并没错误,反因修订而增加错误。第四、设有校对部的出版家,多把校对工作认为完全是校对员的责任,编辑人员往往不加过问。第五、把校对工作认为最容易的工作,一般的校对员文字修养和业务修养都不够。第六、少数的出版家,对于校对工作虽然知道注意,大都只从校样上做几次重复修改的工作,从来不肯在最初的原稿上加以精心的整理缮校,即使出版物的错字较少(有时反会因校改的太多而发生错误),然而出版时间的耽误,编辑排校费用的增加,却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由于整个出版条件的限制,苏联的办法我们固然不可能一下子做到,但是苏联那种从作家、编辑到校对工作者的认真负责,丝毫不苟的精神是我们应该学习而且是必须学习的。为了减少书籍上的错误,我们希望:(一)作家尽量把原稿写得清楚一些,在稿件寄出之前,无论如何要复看一遍,并把所引证的材料加以查对;(二)每一个出版社,应建立自己的编辑部,并尽可能增设水平较高的校对人员;(三)提高现有的编辑人员及校对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政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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