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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政府对周外长复联合国电的询问 我外交部答复印度大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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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1-24
第1版()
专栏:

  关于印政府对周外长复联合国电的询问
我外交部答复印度大使
【新华社二十三日讯】一月二十一日印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潘尼迦代表印度政府向我外交部提出备忘录一件,对我周外长一月十七日复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主席阿彼拉兹先生电中的几点有所询问。我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当于一月二十二日对潘尼迦大使答复如下:
一、只要一切外国军队从朝鲜撤退的原则被接受后,并付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将负责劝说中国人民志愿部队回到本国。
二、我们认为关于停止朝鲜战争,与和平调处朝鲜问题,可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个步骤,可在七国会议第一次会议中商定有限期的停火,并付诸实施,以便继续进行谈判;
第二个步骤,为欲达到完全结束朝鲜战争并保证东亚和平,停战全部条件必须与政治问题联系讨论,商定: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的步骤和办法;向朝鲜人民建议如何实施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的步骤和办法;依据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公告,美国武装力量自台湾及台湾海峡撤退;以及远东有关诸问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的确定必须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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