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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新的动力和活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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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9-08
第2版(经济)
专栏:

  获取新的动力和活力
本报评论员
最近,农业部发出了一个《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意见》。今天又发表了这方面的消息,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关心和参与这件大事。
深化乡镇企业改革既是农民的大事,也是国家的大事。它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富裕,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强盛。我国乡镇企业因为有一个较好的机制,总的讲,发展是快的、好的、健康的。特别是近几年,乡镇企业对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租赁、兼并、出售、破产、组建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各项改革措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尝试,变化更为明显。但大家看到,乡镇企业在新形势下遇到的问题也愈来愈突出。许多企业特别是乡村集体企业产权不清、政企不分、活力不足、效益下降的状况没有改变;不少地方和企业对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于现状或等待观望,缺乏紧迫感,改革迈不开步子;改革中普遍存在着改革措施不配套、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研究乡镇企业现状,我们就会发现乡镇企业迫切需要从改革中获取新的发展动力和活力。
深化乡镇企业改革,有利于乡镇企业再造机制优势。要通过深化改革,使乡镇企业真正形成自主快速的决策机制、能上能下的干部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自负盈亏的约束机制,并在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上不断加以发展、完善和创新。
深化乡镇企业改革,有利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通过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股份制,规范破产、拍卖,鼓励兼并,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存量资产重组,实现集体资产的合理流转,实现集体资产由实物形态到货币形态的转变。特别是改变因集体资产闲置而造成的资产流失,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深化乡镇企业改革,有利于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围绕建立崭新的企业法人制度、合理的企业组织制度、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财务和分配制度、严格的审计监督制度,在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建立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实现政企分开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起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深化乡镇企业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尊重农民的实践,尊重农民的创造,尊重农民的选择,按照党中央“积极支持、正确引导、总结经验、逐步规范”的总要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最根本的是要完善经营机制,调动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
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因此,全社会都要提高对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工作的认识,关心、支持和帮助乡镇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动乡镇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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