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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法治 提高风险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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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13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强金融法治 提高风险意识
  本报评论员
  昨天,中央领导同志听取了法学专家关于《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的专题法制讲座,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有一个安全与稳定的金融体系。邓小平同志对此有过精辟论述,他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金融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全局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金融领域对我们很多同志来说,还是一个相当陌生的领域。金融业同时又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金融出现问题,往往会对经济、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综观世界各国,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并不纯粹是个金融问题,它往往是一国经济、社会、法律乃至政治问题的综合反映。因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同样要通过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综合治理。当前特别要强调的是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最近几年,我国陆续颁布并实施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等重要法律,初步奠定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框架。但是,就法制的完备和严格依法办事来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广泛宣传金融法律知识,把依法治理金融,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金融法治观念和金融风险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金融基本知识和金融法律知识。中央领导同志听课,为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金融法制知识带了个好头。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金融基本知识和金融法律知识,加深对金融工作、金融法规和金融政策的了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金融,增强维护金融秩序的自觉性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保证我国金融业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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