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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 做好今冬退出现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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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0-30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
  做好今冬退出现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发出通知,对1998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的安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通知指出,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是关系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妥善安置这批退役士兵,对贯彻落实军队裁减员额50万战略决策,推进军队的改革和建设、促进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安置法规、政策,确保接收安置任务的完成。
  通知指出,对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精简需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志愿兵,在接收和安置上要与服满现役正常退役的同等对待。部分精简单位9月份离队的退伍义务兵,当地人民政府要按时接收,将安置任务纳入1999年计划。对9月份离队的转业志愿兵,按照民政部和总参谋部的转业计划,符合接收条件的交安置地接收,安置任务随1999年春季交接计划一并部署。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在今年边接收边安置。地方人民政府要相应安排资金,做好提前离队退出现役士兵在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医疗补助和必要的技能培训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要积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提前退出现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贯彻执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政策。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退出现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都要按照一定比例安置退出现役的士兵。行业管理的单位要加强同当地退役士兵安置部门的配合,积极完成接收安置任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对拒绝接收或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或予以处罚。
  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引进市场机制,扩大“双向选择、供需见面、包底安置”范围,试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要求自谋职业的当地政府要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各地、各部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的交接和安置工作,确保伤病残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通知要求对农村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要进一步推动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有组织、有计划地逐步把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推向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对以退伍军人为主体兴办的经济实体,当地政府要给予优惠政策,对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各地要安排适当的专项补助经费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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