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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执法“根据地”——廊坊市交通安全村建设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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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11-03
第12版(民主与法制)
专栏:法在生活中

  公路执法“根据地”
  ——廊坊市交通安全村建设纪实
  刘维师 毛磊
  编者的话: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家庭拥有机动车的数量迅速增加,怎样把交通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幅员辽阔的农村地区,是近年来困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大难题。众多公安交通民警面临这样几个矛盾:现代化交通管理的较高要求与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观念淡薄之间的矛盾;人车流量的剧增与道路建设滞后的矛盾;车辆所属结构的多元化与旧的交通管理方式、方法之间的矛盾;复杂的道路交通治安形势与交通民警静态单一管理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河北廊坊市交通安全村的建设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思路。
  汽车在河北廊坊市境内国道上疾驶,沿途村街一侧不时闪过一块块矗立的标牌:“交通安全村”——苹果绿底色上一行白色大字醒目而亮丽。这是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积极探索农村交通管理新路子,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村出现的公路新景观。
  实践证明,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村不仅是新形势下搞好农村交通管理的治本措施和有效方法,而且也是推进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
  据了解,廊坊市农民群众也曾存在“三高一低”现象,即:农民参与交通频率高;各种交通违章率高;交通事故发生率高和交通安全意识低。治本之道是在建设农村公路巡警队伍的基础上,创建以提高农民交通安全意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交通管理积极性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村。为此,廊坊市交警支队决定,在巩固城市正规化执勤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的交管工作。
  典型最有说服力,抓点带面容易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廊坊市交警支队首先在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和公路治安案件发生频率高的112国道两侧,选择霸州市堂二里镇第八街和安次区东沽港村作为交通安全试点村。
  为了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交管工作,做到专业队伍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他们在试点村中组建交管站。交警队会同交管站统一制定了站长职责、工作计划、驾驶员上站学习、义务协助执勤等规章制度;制作了交通安全法规和治安处罚条例展牌及交通标志、标线、交警指挥手势挂图等,把交管站的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到目前为止,廊坊已建成交通安全村103个,占全市农村的50%,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初步形成了“群防、群治、群管”的基层交通管理机制。目前,廊坊市交通安全村建设已经进入全面推广普及阶段。
  安全村的建设,不仅改善和加强了农村交通管理,而且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1997年上半年在安全村建设以前,沿国省道500米以内就发生交通事故500余起,死亡151人,伤170人。而安全村建设后,在安全村,仅发生一起非责任死亡交通事故。
  农民交通安全意识空前提高,遵守交通规则蔚然成风。全市农村能熟记《农民交通安全守则》、了解《农民交通安全常识》的农户已达5万户23万多人,这是一支潜力巨大的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的队伍。农民自觉撤走95%的违章占道摊点,自觉到交管站办证、上照的占70%,1.9万农户被评为交通安全模范户。
  公路执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大批交管站的建成,为公路巡警安上了“千里眼”、“顺风耳”,交通安全村成了公路巡警的根据地,公路执法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1997年下半年,根据群众举报破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达21起、治安刑事案件达93起。如霸州堂二里公路巡警中队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捣毁两个在112、106国道上作案长达两年之久的扒窃团伙,破获了500多起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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