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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签订铁路联运协定 四月一日起建立两国间旅客、行李、货物的联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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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30
第1版()
专栏:

  中苏签订铁路联运协定
四月一日起建立两国间旅客、行李、货物的联运
【新华社三十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交通部间经过了在北京举行的谈判后,于一九五一年三月十四日签订了中苏铁路联运协定。
根据该协定,一九五一年四月一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间关于旅客、行李及货物的铁路联运。
【新华社三十日讯】《中苏铁路联运协定》已于三月十四日在北京签字,将于四月一日起施行。这一协定包括旅客、行李和货物运送规则,国境铁路协定,清算及表报办理规则等文件。签字的代表,中国方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副部长吕正操,苏联方面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交通部全权代表密·谢·叶洛果夫。参加签字典礼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苏联东欧司副司长徐以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罗申。在举行签字典礼时,中苏代表均深切表示:这一协定的缔结,将更加增强中苏两国人民的友谊团结,更加促进中苏两国以及与其他新民主主义国家间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密切联系。这在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具体实现上又增加了一个新的内容;对于以苏联为首的和平民主阵营将是一个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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