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阅读
  • 0回复

出口费用高 企业负担重“一关三检”该检一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28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出口费用高 企业负担重
  “一关三检”该检一检
  本报记者 费伟伟
  广东江门某进出口公司今年1月出口一个标准集装箱的瓜子仁,货值2.5万美元,交纳报关打单费35元,海关单证费10元,退税联10元,商检费518.75元,重量鉴定费50元,纸箱包装检验费20元,卫检消毒费120元,植检费518.75元,植检证书费18元,熏蒸费360元,植检外勤费30元,口岸管理费207.5元,合计1898元。而出口这批货物的净利润仅852元,“一关三检”(指海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的费用为企业利润的2.23倍。广东中山一企业有一笔来料加工生意,只赚到工缴费2000元,而进口和出口的商检费就达到600元。
  最近,国家计委和外经贸部针对当前外贸出口费用高、企业负担重的情况,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广东、广西两省区“一关三检”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题调查。从企业调查的情况看,每出口1美元,“一关三检”部门的收费就占5—7分人民币。
  据调查,目前海关系统收费项目达50项,1998年收费总额近15亿元。商检、卫检和动植检的收费项目共有450项左右。调查发现,“一关三检”在收费方面存在这样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收费标准偏高。对商品检验按合同金额的2‰和2.5‰的费率收费,企业普遍认为偏高、不合理,因为检验费用与货值并没有直接关系,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广西动植物检疫部门规定对陶瓷出口的草绳包装也要检验,按每小包装0.50元收取费用,结果检验费超过包装成本。
  二是扩大范围、超标准收费。广东省江门市的有关企业反映,商检、动植检部门对所有进出口商品都强制实行检验收费。广西防城港市部分企业反映,卫检部门对不管是否法定检验商品也不管是否来自疫区的商品,无一例外进行检疫收费,还强制对钢材按0.30元/吨的标准收取卫生处理费。
  三是重复检验检疫、重复收费。广东江门某制鞋公司反映已由外运公司代收了卫检、动植检及报关费用,但在出关时又被迫再次交费。广西防城港部分企业反映,当地商检部门强迫对大宗散货实行预检,按货值1‰—5‰收取技术服务费,但在出关时,违反规定又再次收取品质检验费。
  四是只收费不检验检疫。一些商检、卫检和动植检部门,很少真正实施检验检疫或卫生处理,只是收钱盖章放行。
  五是收费缺乏透明度,随意性大。广州市和广西北海市的企业都反映,动植物检疫收费有时按合同金额,有时按批次,有时按重量,收费就高不就低。
  据悉,为彻底清理整顿外贸进出口环节收费过多、过高、过乱,特别是企业反映强烈的“一关三检”收费问题,由国家计委提出的收费改革总体思路目前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即结合机构改革,特别是三检合一的改革,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和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保留的收费也要最大限度地合并项目,简化手续,改革收费征收方式,实行收缴分离,票款公开,收支两条线;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国外贸出口和引进外资的稳定增长。
  国家计委价格司负责人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新的“一关三检”收费办法出台前,要继续加强对“一关三检”部门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明码标价情况、执行收费政策情况和收费收入使用情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