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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纪检机关严把干部任用关 三十五名拟提干部被一票否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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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0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吉林纪检机关严把干部任用关
  三十五名拟提干部被一票否决
  本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更好地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职能,吉林省各级纪检机关积极协助党委严把干部任用关,对提拔任用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据不完全统计,3年来,吉林省纪委共对35名拟提干部实行了一票否决权。
  1996年,中共吉林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决定,“今后,提拔任用干部要事先征求同级纪检部门的意见,纪检部门否决的人选,不再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实行纪检部门一票否决制,把好干部任用关。”根据省委这一决定,吉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制定了《纪检机关提拔任用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以省委文件形式下发到县级。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票否决制”的基本作法是,吉林省各级纪检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组及其它纪检组织)在党管干部原则指导下,按照现有干部管理权限,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在提交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讨论决定前,将名单转给同级纪检机关,由纪检机关提出意见。纪检机关提出否决意见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立案检查的;纪检机关立案检查的;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受党纪处分时间较短不宜提拔的;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本人未自查自纠,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立案前初核,问题尚未查清和群众反映的违纪问题线索比较具体尚未初核的,纪检机关也向组织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提出建议,供组织部门参考。
  据初步统计,实行“一票否决制”以来,全省纪检机关共对35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提出了否决性意见,或向组织部门反映介绍了纪检机关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其中,省管干部5名,市管干部14名,县管干部16名。(韩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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