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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不论官司谁输赢 都是法律的胜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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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02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湖南
  不论官司谁输赢 都是法律的胜利
  吴强国 舒志明
  “不管官司谁输谁赢,都是法律的胜利。”这句由浏阳市两任市长谭仲池和徐湘平最先在法庭上喊出的口号,现在几乎成了湖南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民告官案件的共识。
  1998年2月,屡遭伪劣种子坑骗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茶洞镇艾门村农民王振之,向省技术监督局写信提出了关于种子质量的6个技术问题,数月未见答复,他便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省技术监督局告到了法院。同年11月10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省技术监督局局长杨学金虚心应诉,深有感触地说:“我们站在法律的同一尺度,抱着诚恳的态度与农民兄弟打官司,不论输赢,都是法律的胜利,都能促使我们更好地加强依法行政。”透过这起毫不起眼的“官司”,可以清晰地看出农民法律素质的迅速提高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的不断增强,这也正好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湖南省依法治省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一贯重视依法治省工作,自1996年以来,相继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作出了《全面开展依法治省的决定》,通过了《深入开展依法治省的决议》,制定了规划和实施方案;召开了依法治省动员、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每年都由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站在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全面部署落实依法治省任务。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近五年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00多部。省政府组织各级政府全面清理、修订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政规章和文件,专门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逐步建立了办事公开、责任追究、错案赔偿等制度,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省委、省政府还批准建立了一把手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干部普法合格证、监督检查、人员经费到位等五项依法治省保障机制,专门成立了依法治省督查团,与纪检、监察、人大、检察院等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每年都对严重影响依法治省进程的重大问题进行两次督查督办,充分发挥制约保障机制和依法监督的整体功能作用,确保依法治省各项任务在三湘大地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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