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阅读
  • 0回复

加强专政力量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司法部长张福森访谈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4-18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加强专政力量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司法部长张福森访谈录
  本报记者 王比学
  记者:司法行政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张福森: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其职能性质和工作特点,决定了必须以维护稳定为首任。司法行政方方面面的工作都与社会治安、维护稳定密切相关。如:监狱、劳教部门通过刑罚执行和行政处罚执行,惩罚犯罪,改造罪犯和教育挽救轻微犯罪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而且刑罚执行本身对于犯罪具有重要的震慑功能,维护着社会治安秩序。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是法律赋予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对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依法准确打击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如何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的收押、收容和管理教育改造工作?
  张福森:在这次“严打”整治斗争中,监狱和劳教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并根据斗争的需要,改建、扩建一批监狱和劳教场所,增加监狱和劳教场所的警力,切实做到对罪犯和劳教人员收得下、管得住、改造教育好。要主动适应“严打”整治斗争的需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对监所布局问题进行通盘考虑,做好长期打算,抓紧对监所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要通过近期攻坚和长期努力,通过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坚决做到法院依法判决多少、有关部门决定劳教多少,监狱、劳教单位就要依法及时收押、收容多少,决不允许在收得下这一环节上出问题。随着“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狱内的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的罪犯比例将大幅度上升。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务必要时刻提高警惕,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管得住,确保监所安全稳定。要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在执行好上下功夫,降低重新犯罪率。要切实搞好律师刑事辩护工作。
  记者: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张福森:要按照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重大疑难纠纷调解中心、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调解组织的作用,抓住影响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通过综合运用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联防联调等手段,认真调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范发生治安案件,建立起坚强的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