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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合肥郊区人大探索述职评议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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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23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勤政廉政
合肥郊区人大探索述职评议工作
本报讯安徽省合肥市郊区人大常委会从1998年以来,注重把监督人与监督事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述职评议工作入手,加大监督力度。1998年6月,该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合肥市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议工作办法》,对评议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
  他们坚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每年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书面述职。会前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副区长们的述职不要包揽职能部门的工作,要写出自己干了哪些事、在哪些工作方面取得了进展、哪些工作做得不够;人代会期间常委会广泛听取代表们的意见,闭会后又普遍征求职能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形成评议意见,再由主任们向副区长们逐一反馈。经过几年的实践,副区长们的人大意识普遍增强,即使再忙也要认真准备述职报告。
  其次是他们坚持区人民政府所有组成部门、直属部门乃至上级政府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和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每年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对待这些述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阅读并深入各部门、各乡镇广泛调查,听取意见,形成评议意见,在来年年初的与“一府两院”对口单位联席会上分别进行反馈,推动了各部门的工作。
  他们还坚持每年集中两个月时间,或对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或对部门的主任、局长们进行述职评议。到今年为止他们已经对20个部门进行了评议。在开展这项评议工作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的评议调查组和13个代表小组深入到被评议单位、乡镇、村,进行民主测评,与群众和分管领导交谈,听取各方面意见。然后在述职评议大会上,代表们进行面对面的认真评议,并在常委会上对述职人员投信任票。会后,常委会要求述职人员和部门15日内制定出整改措施,并在两个月后再组织代表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不少部门的负责人说,述职评议真让他们头上冒汗。(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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