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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奖不能自悖初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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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26
第12版(大地·文化纵横)
专栏:文化点评

文艺评奖不能自悖初衷
林培均
  近年,文艺评奖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可惜,有的评奖已经自悖初衷。
  一是作品和表演的优劣高下由谁评说?在一定时间里,由专家对作品集中加以研讨、剖析、比较、评价,固然十分必要,但多数作品的得失成败,归根到底,要由观众来鉴定、议论、评说,要接受历史实践的检验,短期行为是不行的。单纯依据比赛评奖为作品定“终身”更不科学。有一种现象就很说明问题,专家们首肯的作品,往往遭到群众的冷遇。
  二是文艺创作的出发点是瞄准某项赛事还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渴求?目的不同,效果自然大相径庭。有人还解释说,两者是矛盾的统一,并行不悖。但是不少作品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获奖之后,便束之高阁;观众始终难识庐山真面目,只能从热闹非凡的颁奖场景中领略“社会效果”。可见,以获奖多寡来衡量某地区、某单位的“政绩”,肯定以偏概全!
  三是文艺评奖中“金奖”应占多数还是少数?最近有一次文艺评奖,竟然出现“金奖”占40%的奇闻,令人瞠目。社会在前进,经济在发展,文艺水平虽然年年有所提高,但这更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平衡”、“照顾”、“鼓励”等等堂而皇之的理由,只能挫伤大家的积极性,令“金奖”贬值!
  四是文艺评奖是依据作品本身的优劣还是人际关系的亲疏?现今,有的参赛者不在作品的质量上下功夫,却在人际关系上花力气,热衷于走后门,觅捷径。不少单位经济拮据,捉襟见肘,仍咬紧牙关以“孔方兄”铺路,赠金送银,反正慷国家之慨,台下的“表演”胜过台上的表演。有人就揶揄道:“‘金奖’的含金量真高啊!”
  五是对获奖作品作者的褒奖要不要讲道德?有的地区、单位早已约定俗成,只要在上面获奖就可以领奖金、记功绩、分房子、长工资、提职务,甚至可以免除一切程序晋升职称,于是,一些不注重修身者为追逐获奖背后的目的,不择手段,以致爆出作者自己给自己评奖的丑闻,一时成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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