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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幅标语说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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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3-2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眼

  从一幅标语说起
裴智勇
“向暂住人口要稳定,向出租房屋要安定。”这是河南省民权县城关镇派出所挂出的一个大标语。这个标语,粗看,似乎不错;细读,却大有不妥。
毛病之一,有歧视暂住人口之嫌。在这个标语背后,隐藏的话语是:暂住人口影响稳定,使城市犯罪率上升,恶化了城市治安环境。
应该说,犯罪率与流动人口、暂住人口有一定关系,但把城市治安状况的恶化归咎于暂住人口,这是不公平的。
首先,虽然城市犯罪者当中暂住人口占有较高比例,但暂住人口犯罪者在整个暂住人口中的比例仍然是极少数,不能让多数人为少数人的犯罪行为负责;其次,极少数暂住人口的犯罪有主观原因,有客观原因。劳动、生活权益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受歧视都是不可忽略的诱发犯罪的客观原因。况且,大多数住出租屋的暂住人口在默默地干着城市里最繁重的体力活:保姆、建筑工、小贩、修鞋、修自行车,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发展作出的贡献不能一概抹杀。
毛病之二,有碍文明执法精神。“向暂住人口要稳定,向出租房屋要安定”,这个口号的含意似乎是把暂住人口当成“整治”的对象,这是不妥的。派出所是执法机构,执法要严明,还要有为民服务的意识,这也是公安机关“三项教育”活动所要求的。对暂住人口的管理也是服务。服务就需要有服务的态度和精神。
当前,要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但这并不等于“向暂住人口要稳定”。减少城市犯罪率、暂住人口犯罪率,需要各级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公正执法,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公安机关肩负维护城市稳定和安定的职责,在执法宣传时,认识要到位,用语要文明。切不可忘记执法和管理,同时也是服务。(附图片)
河南省民权县城关镇派出所在该县经济路警务区悬挂的这条标语:“向暂住人口要稳定,向出租房屋要安定”,许多外来流动人口看了心里极不舒服。孟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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