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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由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公安部,引起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副部长杨焕宁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针对报告中所提的问题和意见,公安部迅速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了落实意见,表示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改进消防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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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04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由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公安部,引起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副部长杨焕宁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针对报告中所提的问题和意见,公安部迅速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了落实意见,表示要以此为契机——
  不断改进消防工作
  公安部消防局
  继续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7月4日,公安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打攻坚战,开展遗留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去年专项治理遗留的30余万处火灾隐患已整改了15万余处,对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安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大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公安部进一步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加大了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吉林等地实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责任权利告知制和重大火灾隐患告诫制的经验,推动各地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
  公安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金融、保险与消防的关系,找准三者结合的切入点,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探索、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使金融信贷、保险承保与借贷、投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执法工作。针对当前火灾形势和特点以及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公安部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经常性的消防监督工作,尤其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以及“三合一”厂房、家庭作坊式企业等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人为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等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针对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大多发生在夜间的规律,推广了黑龙江、山东等地实行夜间消防监督巡查制度的经验,加强了夜间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控工作。
  加快健全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消防法在某些方面已出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实践不相适应的发展。公安部已制定了工作计划,正在抓紧组织调研,争取尽快提出消防法修改意见。
  针对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抓紧当前急需的消防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正在组织修订《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规章,力争年底前出台。
  积极巩固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针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公安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增加现役消防编制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力争逐步解决公安消防部队编制紧缺的问题。
  针对当前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的新形势,及一些企业出现专职消防队被裁减等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抓紧修订《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制定相关政策规定,以巩固和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
  继续抓好城市、城镇消防规划制定工作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当前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城镇在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积极会商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与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同时积极争取资金,用于补贴西部省份和国家重点扶贫地区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附图片)
  图(一):检查小组在惠州市消防局消防业务受理窗口了解消防监督业务情况。任文摄
图(二):福建省漳州市长泰消防大队正在进行日常训练。
石亚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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