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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干部标准 把好选人用人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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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5
第16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坚持干部标准 把好选人用人关
  中共天津市蓟县县委书记 孙振清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选什么样的人”这一核心问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取得了初步成效。
  注重看思想政治素质,选靠得住的人。我们以《条例》为指导,制订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评估体系,包括政治表现、理论水平、群众观点、道德品质等6个方面、21项内容,作为准确认定干部政治思想状况的基本尺度。今年初,我们从县直机关选派116名年轻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着重考察这些干部是否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是否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注重看实干精神,选作风好的人。一是在民主测评中推行“反向测评法”。把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容易出现的工作漂浮、弄虚作假、闹不团结、脱离群众等8个方面问题,列入测评表,让群众对号打钩,较好地解决了群众不愿说、有顾虑的现象,为准确查找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二是从抓落实上看干部的作风。我们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从中考察干部对县委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了解干部是否做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艰苦创业。三是实行“民情登记卡”制度。要求干部将下基层搞调研、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进行登记,通过转变作风去密切干群关系,在增强对群众感情的过程中进一步转变干部的作风。
  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做到“三个坚持、一个必须”。“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全面公开,实行考察预告制、考察结果反馈制和干部任前公示制。二是坚持全程参与,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等各个环节,让群众广泛参与,行使权利。三是坚持全方位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在基层建立46个信息点,拓宽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做到“一个必须”,即必须按照群众意愿决定干部取舍。多数群众不认可、不满意、不拥护的干部,决不提拔任用。(附图片)
本版照片均由本报记者刘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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