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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发布方案出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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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31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发布方案出台
  本报北京12月30日讯 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日前公布《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将于2004年1月1日起试行。
  《方案》规定,卫生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发布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卫生部将公布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在我国发生的总体情况、局部暴发或流行的情况、控制情况以及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等。对一段时期内重点传染病疫情将进行流行趋势分析,必要时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卫生部将公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同一类别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情况;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发病人数及救治情况;事件发生原因和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情况等。
  卫生部将以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和卫生部网站的“疫情发布”专栏上公布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必要时授权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遇有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后,卫生部将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及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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