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8阅读
  • 0回复

文水县人民法院 处理郝桂枝离婚受阻事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6-27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文水县人民法院
处理郝桂枝离婚受阻事件
编辑同志:五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刊载的“山西文水县北胡家堡村干部严重违反婚姻法侵犯人权”的事件,已经由有关方面解决了。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区人民政府立即前往处理,给郝桂枝和张明则办好离婚手续,并报告文水县人民法院。文水县人民法院立即派员前往该村调查,把有关案犯逮捕审讯,现在已经根据各犯所犯罪行,分别定刑:主犯王锁恒、王成丁,故意破坏婚姻法,各处有期徒刑二年;王四儿、王侯小,任意行凶,非法捆人扣人,各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对从犯李少堂等,也分别给予处分。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王孝举余志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